← 《買進大樓住宅之後》 CONDO GUIDE|真實人生 × 大樓知識|第 01 篇 發布日期|2026-09-30

我只是想住一次高樓

很多事情,開始的時候都沒有那麼複雜。
我沒有要研究公寓大廈,也沒有計畫當主委,更沒有把法院、各種對我的檢舉,排進人生行程。
我只是從來沒有真正住過大樓,想體驗一次:每天回家,站得高一點,看得遠一點。

我原本想買的是風景。
後來才知道,房子除了附公設,人生也會附贈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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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進大樓住宅之後》01 梗圖:我只是想住一次高樓,結果人生附贈一整套大樓課程
第 01 篇梗圖|我只是想住一次高樓房子除了附公設,人生有時也會附贈一整套大樓課程。點圖可看原圖。

這篇我不從法律開始。

法律後面會另外開專章。

這一篇只講一件最簡單的事:

我為什麼會買這裡?

一、我其實早就想住一次高樓

我以前沒有真正住過大樓。

但是每次出去住飯店,只要房間在比較高的樓層,我都很喜歡站在窗邊往外看。

視野不一樣。

尤其在花蓮。

山、雲、城市,如果方向對了,還可以看看海。

以前我常常跑花蓮周遭的山上。

從高處往下看,花蓮真的很美。

我那時候就在想:

既然從山上看花蓮這麼漂亮,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住高一點?

人就在市區,人在自己家裡,
不用特地跑到山區,
一樣可以從高處看山、看城市、看雲。

所以很早以前,我心裡就有一個很單純的想法:

有一天,我也想真正住一次高樓。

這個念頭不是看到首富大樓才突然出現。

很多年前,我其實就去看過後站一棟大樓。

我看的也不是普通樓層。

還是最高的。

而且是一戶樓中樓。

現在回頭看,我看房子的習慣好像一直都很一致:

要看,就先看高的。
要住,就想看遠一點。
至於價格,通常是最後一個把人叫回現實的東西。

那一戶我滿喜歡。

當時開價兩千多萬。

我的判斷也很簡單:

有點貴。

所以沒有買。

二、真正的故事,在我家正對面

在那當時,我家對面蓋了一棟大樓。

門牌是38號。

我家是39號。

是的。

就差1號。

近到什麼程度?

大樓大門一打開,幾乎就正對著我家車庫。

所以某種程度上,我根本不用太擔心車子被偷。

因為對面整棟大樓,等於隨時有人幫我看車。

這種地理位置,已經不是「住對面」。
是「看得到彼此呼吸」。

這棟大樓剛蓋好的時候,我其實去過售屋中心。

去做什麼?

吹冷氣。

順便看看房子。

那一次我沒有買。

原因很簡單:

我覺得房子有點小。

售屋中心就在對面,所以連「回家再考慮一下」都很方便。

過個馬路,就真的回家了。

三、本來陪學生看房,最後老師簽約

後來有一次,我一位畢業學生來找我。

她剛在台北買房,想看看花蓮的房子,順便比較一下。

我想:

我家對面不就有一棟剛蓋好的大樓嗎?

那就去看看。

那時候位置比較好的戶別,大概都已經被挑走了。

剩下的,是比較不好賣的。

其中,就包括我後來買下的那兩戶。

它們在頂樓。

頂樓共有六戶,而我買下的這兩戶,剛好都有各自獨立使用的露臺。

問題是什麼?

貴。

我站在那裡,看著中央山脈與花蓮市區,本來還在猶豫。

結果旁邊的學生開始推一把。

老~師~,這大樓房價比台北便宜很多,風景又比台北好,剛好又在您家正對面,買了吧,2間一起買。

這幾句話很危險。

來看房子的明明是學生。

最後簽約的是老師。

教學相長,大概就是這樣。
有時候老師教學生;有時候學生直接把老師推進房地產。

四、讓我失守的,不是房仲,是風景

我一站上露臺,看出去:

中央山脈。

花蓮市區。

天光。

雲層。

山嵐。

視野。

那一瞬間,我就知道麻煩來了。

人有時候不是被房仲說服的。
是被風景收買的。

五、同樣兩千多萬,這一次為什麼買了?

這裡就可以回到很多年前那一戶頂樓樓中樓。

很多年前 最高樓的樓中樓,一戶,兩千多萬。

我喜歡,但當時的感覺就是:有點貴。所以沒有買。

後來的首富 價格差不多,但是兩戶。

兩戶都在最高層、都有各自獨立使用的露臺,而且就在我家正對面,過個馬路就到了。

這一次條件真的不一樣。

價格差不多。

但是買到的是兩戶。

兩戶都在最高層。

兩戶都有自己的露臺。

這裡順便說明一下,我為什麼一直說:

等於把十一樓的一半買了下來。

當然,不是拿一把尺把整棟大樓從中間鋸成兩半。

我的意思很單純。

從十一樓的平面配置來看,

十一樓這兩戶本身,再加上兩戶各自獨立使用的露臺,

整個面積合起來,

剛好就是十一樓整層平面的一半。

所以我說「十一樓的一半」,

不是形容詞。

是真的從空間配置上看,就是那一整個半邊。

最重要的是:

就在我家正對面。

不是離開原本的生活圈。

不是搬到一個陌生地方。

只是過一條馬路,

生活就多了一個完全不同的高度。

用我自己的算法,差不多的價格,這一次買到兩戶。
而這兩戶合起來,正好就是十一樓那一整個半邊。

所以我才會說:等於把十一樓的一半買了下來。

所以前一次我沒買。

這一次,我買了。

不是因為突然很懂房地產。

也不是因為做了什麼精密的投資模型。

就是條件一個一個排到眼前:

最高樓。
兩戶。
兩個獨立露臺。
風景很好。
而且,過馬路就到。

有時候不是夢變便宜了。

是有一天,

條件剛好都走到你面前。

六、後來才知道,那不是露臺,是序章

當時我想得很簡單。

我沒有住過大樓。

想圓一次夢。

住高一點。

看看山。

看看城市。

有空就在露臺喝茶。

如此而已。

後來我才知道。

那不是露臺。
那是序章。

因為這兩戶房子,後來讓我真正走進一棟大樓的世界。

住戶。

公設。

管委會。

主委。

規約。

區權會。

建商。

縣政府。

後來甚至還一路走進檢舉、刑事、民事、行政程序。

原紀實裡,我把它形容成一串粽子。

一顆拉起來,下面還有一顆。

再拉,還有。

別人端午節包糯米,

我這裡後來包的是程序。

不過現在回頭看,我不會只把這些插曲當成麻煩。

每一件事情,都逼著我去理解原本不懂的東西。去找資料、看制度、拆程序、分辨證據,也學會把一件複雜的事情重新排回原來的位置。

我的視野確實變高了。

不只是因為住到十一樓。

而是因為後來發生的那些事情,

讓我看事情的角度更多了。

有些能力,不是上課學來的。

也不是讀一本書就會有。

是事情真的走到你面前,

你不得不一關一關打過去,

最後才留下來的。

我原本只是想把住家的高度拉高一點。

後來才發現,
被拉高的,根本不只是樓層。

我的法律理解,被拉高了。

我的寫作能力,被拉高了。

我處理事情的能力,被拉高了。

甚至連面對衝突、處理自己情緒的能力,

也被一層一層往上拉。

買大樓以前,

我看事情,有我當時的高度。

買了以後,

一件事接著一件事來。

我開始學著看法條。

看程序。

看證據。

看一句話到底是誰說的。

看一份公文到底證明了什麼。

也學著在情緒上來的時候,

不急著反應。

先把事情拆開。

先把證據留下。

先把自己站穩。

然後再處理。

現在回頭看,

當初我買的是十一樓。

可是這幾年,
我的人生高度,早就遠遠超過十一樓。

我原本以為,

我只是買了一間高樓的房子。

後來才知道——

真正被升級的,是我自己。

七、所以,我準備重新從「買房」開始寫

這個系列不是公寓大廈教科書。

我也不想一開始就把法條堆滿整頁。

法律依據,後面另外做成專章。

這裡先講人看得懂的。

因為每一個第一次買公寓大樓的人,都可能跟我一樣。

買房的時候看的是:

坪數。
格局。
樓層。
採光。
價格。
風景。

可是真正住進去之後,才會慢慢發現:

你的家,只是其中一部分。

門裡,是自己的生活。
門外,是另一個世界。

而下一篇,我就從最普通、也最容易讓第一次買大樓的人疑惑的一件事開始。

下一篇預告 權狀明明二十八坪多,為什麼真正可以自己使用的,大概只有十八坪多?

剩下的跑去哪裡了?沒有不見。那就是我們下一篇要開始談的:公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