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程序地圖|第 15 章

同一件大樓爭議,為什麼會同時跑到縣政府、警察、地檢署與法院?

同一批事實可能進入不同程序,但每一個機關只能回答自己有權回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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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預定回答

編寫原則: 正式刊登時,先從真實生活或原始文件提出問題,再分清角色、法源、證據、程序與責任。法律條文會以刊登當時的官方現行版本重新核對,不在尚未完成前把結論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