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事件紀實|第 51 篇

過渡篇:獵場搭好了,接下來看校方怎麼接手

副題:前50篇已經把外部檢舉、黑函、A/B/C稿與檢舉函逐刀拆開;從下一篇開始,真正要看的,是校方如何接手,以及程序如何變成第二層獵場。

東華事件紀實第51篇梗圖
第 51 篇|過渡篇|獵場搭好了,接下來看校方怎麼接手
本篇定位前50篇不是終點,而是把第一層獵場完整攤開。這一篇先停一下,讓讀者知道:下一階段開始,焦點要從外部檢舉人,轉向校方如何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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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50篇為止,我做了一件事。

我把外部獵場攤開。

黑函怎麼出現。

具名檢舉怎麼接手。

A稿、B稿、C稿怎麼堆成材料庫。

檢舉函怎麼把截圖、片段、罪名、機關回函剪成一套人格劇本。

這些,我已經先拆給讀者看。

前50篇不是終點。
前50篇,是把第一層獵場完整標示出來。

一、前50篇,不是主戰場,是鋪戰場

如果只看單一事件,很容易被帶進對方設定的問題裡。

我是不是有這一句話?

我是不是有那張截圖?

我是不是有那篇網頁?

我是不是有提告?

但真正重要的,不是單一片段。

真正重要的是:這些片段如何被選取、排列、貼標籤,再送進程序。

所以前50篇,我不是在逐頁求饒。

我是在建立地圖。

我把外部材料怎麼被製造、怎麼被投放、怎麼被包裝、怎麼被拿去攻擊,一層一層攤開。

二、外部獵場已經看清楚了

現在可以看清楚了。

這不是單純陳情。

不是單純檢舉。

不是單純社區爭議。

也不是單純校內行政處理。

這是一套材料製造、文件投放、程序施壓、人格醜化的連續動作。

但外部怎麼做,只是第一層。

真正的問題在下一層。

校方收到後,做了什麼?

三、真正要問的是:校方接手後做了什麼?

一份外部檢舉,如果機關只是收文、釐清、要求補正、確認事實,那是一回事。

但如果機關接住之後,開始把外部主張轉成校內程序,那就是另一回事。

尤其當外部陳情的目標不是單純反映意見,而是要求解聘、不續聘、懲處一名現職教授時,校方每一個動作都不再只是行政便宜。

那是教師身分、工作權、名譽權與程序權的問題。

四、第二層獵場,從程序開始

外部獵場靠的是截圖、黑函、檢舉函與罪名標籤。

校內第二層獵場,靠的是什麼?

靠程序。

開會通知。

行政命令。

資料不給。

卷宗不開。

理由不說。

法源不明。

外部檢舉人等著結果。

被指控的人卻被迫在資訊不對等裡防禦。

這才是下一階段真正要看的地方。
不是外部獵場多荒謬。
而是校方如何讓獵場進入制度。

五、下一篇開始,看行政機器如何啟動

所以,第51篇先作為過渡。

不是喘息。

是轉場。

前面看的是外部材料如何形成獵場。

後面要看的,是校方如何接手。

外部檢舉人可以寫。

但校方能不能照著接?

外部陳情人可以要求解聘。

但校方能不能把它推進教評?

外部材料可以醜化一個人。

但校方能不能讓被醜化的人拿不到完整資料?

下一篇開始,真正要問的,就是這些問題。

獵場搭好了。

現在看校方怎麼走進來。

東華事件紀實第51篇結尾梗圖
第 51 篇|結尾梗圖|獵場搭好了,接下來看校方怎麼接手

羔羊只是外衣。

當程序變成獵場,我就不再扮演獵物。

我會恢復狼性,讓獵場開始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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