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事件紀實|第52番外篇5

書面告誡如何被製造成武器: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拆對方如何把寫著院長行政程序瑕疵的真文件,包裝成「因施清祥翻拍行為」的假因果。

東華事件紀實第52番外篇5梗圖
東華事件紀實|第52番外篇5|梗圖|書面告誡如何被製造成武器: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本篇刀口這篇拆的是加工技術:一份寫著院長行政程序瑕疵的真文件,如何被對方下標成「因施清祥翻拍行為」,變成攻擊我的法庭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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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出示對方怎麼下標

對方在民事書狀中直接寫:

證物21. 因施清祥翻拍行為,東華大學對潘院長作書面告誡。

看到這句,我只能說:真厲害。

翻拍的花,竟然可以接在懲處的木上。

這叫什麼?這叫移花接木。

二、原文和標題不是同一件事

校教評紀錄本身真的寫「因施清祥翻拍行為」嗎?

沒有。

校教評紀錄寫的是:

潘院長未能落實去識別化陳情人個資之行政程序瑕疵。

這講的是院長行政程序。

不是我違法翻拍,不是我害院長被懲處,更不是校教評認定我應該為院長被書面告誡負責。

三、這不是引用,是加工

可是到了對方筆下,整件事被重新包裝成:

因施清祥翻拍行為。

這不是摘要。

這不是節錄。

這不是善意理解。

這是把卷內原本的責任結構,硬生生改寫成對我的栽贓敘事。

我不急著替它下法律罪名。我只問三件事:文件原文寫什麼?對方標題寫什麼?兩者是不是同一件事?

答案很清楚:不是。

這不是證據整理。這是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這就像有人拿一隻鹿進法院。

然後在法庭上,當著眾多人,當然也包括我,指著那隻鹿對法官說:

這是一匹馬。

當代版的指鹿為馬。

再加一層移花接木。

更麻煩的是,那隻鹿不是以真面目出場。

牠先被彩繪。

先被披掛。

先被重新命名。

先被包裝成一匹馬。

所以一般人第一眼看不出來。

這不是馬。

這是鹿。

而我做的事很簡單。

我一層一層擦掉馬的偽裝。

把彩繪擦掉,把披掛拆掉,把錯誤標籤撕掉。

讓那隻鹿露出原來的鹿角、鹿身、鹿的真面目。

文件原文,就是那隻鹿。

對方標題,就是那層馬的彩繪。

我拆的,不是文件本身。

我拆的是套在文件外面的偽裝。

當代版的指鹿為馬四格漫畫: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東華事件紀實|第52番外篇5|四格漫畫|當代版的指鹿為馬:文件原文是鹿,對方標題是馬的彩繪。

四、這場訴訟只是其中一角

這場訴訟,是114年度訴字第164號民事事件,是對我求償的訴訟。

而這份「證物21」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但光是這一小部分,就已經可以看出一種模式:

無所不用其極。

不相干的事,可以打包。不相干的人,可以接上。校內的行政處置,可以搬進法院。院長被書面告誡,可以變成施清祥的責任。

至於真正的翻拍事件?那正是本連載後面要好好拆的核心。

五、收尾:武器是被製造出來的

現在先記住這一張圖。

因為它示範了一件事:

文件本身不會自己變成武器。
它是被選擇、被剪裁、被重新命名,最後被送上法庭的。

下一篇,我會把這條鏈重新整理一次,並寫上我的看法。

書面告誡如何被製造成武器: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結尾梗圖
東華事件紀實|第52番外篇5|結尾梗圖|書面告誡如何被製造成武器:用真文件包裝假因果

羔羊只是外衣。

當程序變成獵場,我就不再扮演獵物。

我會恢復狼性,讓獵場開始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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