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369二審紀實 第8篇

第8篇|第6項:穿越劇、剪接術、恐嚇加工與損害補洞

113年8月30日不是一句恐嚇劇本;前半段是民事辯論、授權額度、裁判費、證據與法律攻防,後段才接到檢舉、匿名報案與第13件刑事告訴狀。若還要主張損害,就請把具體損害與因果關係拿出來。

本篇一句話投票先讓大家看懂荒謬,橘色字體再讓陽光補燈;8月11日、12月6日被拿來補8月30日,法律不是時光機,訴狀也不是任意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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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紀實說明

本文為本人就民事369案二審程序及對方附帶上訴書狀所作之訴訟紀實、事實說明與自我防禦。文中代號係為避免不必要之個資揭露;引用對方書狀內容者,均屬對方主張,不代表法院認定。

前面幾篇已經很清楚。

對方的打法很穩定。

不是穩定到令人佩服。

是穩定到令人想問:這套剪接軟體到底買幾年授權?

第1項,切掉代傳、不具名、放記事本。

第2項,切掉身分資格、副主委資格、公共程序。

第3項,切掉第一次被檢舉、第一次黑函、合理懷疑與合法方式處理。

第4項,切掉黑函全台滿天飛、大樓被檢舉、治理崩盤與公開紀實脈絡。

第5項,切掉職場霸凌式道歉公告、總幹事被要求公開道歉的背景,只留下我說取下公告。

現在第6項。

日期是113年8月30日。

手法有沒有換?

沒有。

還是一樣。

把法律防禦剪成恐嚇。

把條件句剪成既成事實。

把前半段的民事辯論、裁判費、準備狀修正、法官看證據,全部請到場外休息。

更精彩的是,這一項還把8月11日、12月6日的發言拖進來。

想證明什麼?

現在又變成穿越劇了。

全國投票|第6項:恐嚇與損害,可以靠剪輯與穿越升級嗎?

投票不決定法律。投票只是先把荒謬感攤開。這一項不只想往恐嚇靠,還要主張損害。好,那就一起投票:恐嚇在哪?損害在哪?因果關係又在哪?投完票後,再看第30頁,再看法律,再看橘色字體。後面其實只是把證據放回桌上。

第1題民事辯論庭後談授權額度、裁判費與證據,能不能剪成恐嚇?

8月30日上午的脈絡,是民事辯論、裁判費、授權額度、法官看證據與準備狀修正。把這段法律策略剪成「恐嚇」,是不是有點像把法院開庭剪成武俠片?

A. 完整舉證
B. 法律分析
C. 恐嚇成立
D. 法律程序脈絡
E. 法庭一進場,配樂下去就變恐怖片
第2題「如果成立」四個字,可以被剪成「已經成立」嗎?

原文裡清楚寫著「如果成立」。如果成立,就是尚未成立、要看司法判斷。請問,把條件句剪成既成事實,這叫什麼?

A. 時態很清楚
B. 條件句很重要
C. 已經定罪
D. 條件式法律後果
E. 法律文法一剪,未來式瞬間變完成式
第3題談裁判費、授權額度、準備狀修正,能不能自動變成侵權?

民事訴訟本來就會談裁判費、請求金額、授權、法官心證與準備狀。這些字如果全部不能講,那法庭可能只剩下點頭與微笑。

A. 侵權成立
B. 威脅成立
C. 名譽毀損成立
D. 訴訟攻防與法律意見
E. 法官聽到裁判費,也要先安撫一下
第4題8月30日的發言,為什麼要把8月11日、12月6日拉進來?

對方敘述中又把8月11日、12月6日發言引入,想證明什麼?現在又變成穿越劇了。事後發言不能倒回去補8月30日的侵權要件。

A. 時間線嚴謹
B. 同一天完整脈絡
C. 當時已經存在
D. 事後材料不能回填當時要件
E. 法律不是時光機,訴狀也不是任意門
第5題橘色字體全部不附,只留下黑色重話,可以嗎?

橘色字體是沒有被附上、被隱藏、被截掉的部分。前半段一整串法律脈絡不附,只留下後面比較重的話,畫面當然會變形。

A. 完整全文
B. 客觀呈現
C. 法官自動腦補
D. 選擇性擷取
E. 前文退場,恐嚇感立刻開美肌
第6題「見棺材才落淚」這種修辭,要不要放回前文?

修辭可以很重,但法律要看前後文、對象、目的與具體加害內容。把修辭從訴訟脈絡拿出來單獨供奉,不會自動長出侵權要件。

A. 修辭等於侵權
B. 成語等於犯罪
C. 比喻自帶損害賠償
D. 仍要回到完整上下文與法律要件
E. 成語一出,裁判費自己走進來
第7題公開說要提出第13件刑事告訴狀,是恐嚇,還是法律程序?

原文說的是第13件刑事告訴狀、地檢署、處分、如果成立、入監服刑、高額民事求償。這些是法律程序與可能後果,不是黑暗巷口的私刑劇本。

A. 恐嚇
B. 霸凌
C. 威脅
D. 法律程序與條件式後果
E. 地檢署聽起來太可怕,所以先剪掉前文
第8題主張恐嚇,要不要指出哪一句是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如果要往恐嚇靠,就請回到恐嚇要件。哪一句是具體加害?如何致生危害於安全?不是把重話剪出來,就叫恐嚇成立。

A. 不用,感覺可怕就好
B. 不用,標題夠大就好
C. 不用,前文很礙眼
D. 要,法律看具體加害內容與客觀危害
E. 恐懼感滿格,法條自動上線
第9題把法律防禦剪成恐嚇,算不算完整舉證?

民事辯論、裁判費、告訴狀、地檢署、如果成立、請求賠償,這些合在一起是法律防禦脈絡。只拿重話,不拿前文,這不是舉證,是剪接。

A. 完整舉證
B. 精準法律分析
C. 客觀還原
D. 片段加工
E. 剪接師可以轉行寫訴狀
第10題主張損害,要不要說清楚損害在哪裡?

如果這一項還要主張損害,那就不能只說「我覺得受傷」。請問是哪一項具體損害?誰看到後改變評價?生活、工作、名譽、財產,哪一個具體受損?

A. 不用,感覺受傷就好
B. 不用,標題寫損害就好
C. 不用,法官應該自行想像
D. 要,損害必須具體、可檢驗
E. 損害兩個字一出,證據自動下班
第11題損害跟哪一句話有因果關係?

法律不是只問有沒有重話,還要問損害是不是由這一句造成。8月30日的法律防禦、8月11日、12月6日,不能全部丟進同一鍋,煮成一碗「我受損了」。

A. 因果關係不重要
B. 時間線不重要
C. 只要把很多日期放一起就好
D. 要指出哪一句話、造成什麼損害、如何造成
E. 穿越劇加熱後,因果關係自然入味
第12題最後總投票:第6項最像什麼?

看完投票,再看原文。橘色字體一出現,大家就知道被切掉的是什麼。

A. 恐嚇成立
B. 損害成立
C. 侵權成立
D. 法律防禦被剪成恐嚇與損害劇本
E. 穿越劇、剪接術、前文消失術、損害補洞四合一
投票後先收一刀 投票項目列完,第6項其實已經破功一半。

後面不是我加戲。後面只是把對方第30頁、法律要件與完整前文放回桌上。

對方第30頁|第6項告我項目

對方書狀第6項:113年8月30日發言,並引入8月11日、12月6日發言
圖1|對方書狀第6項:113年8月30日,並引入8月11日、12月6日第6項主張8月30日發言損害名譽,並把法律防禦包裝成恐嚇;但敘述中又把8月11日、12月6日發言引進來。現在問題來了:8月30日的恐嚇與損害要件,可以靠前一天或幾個月後的話倒回去補嗎?法律不是時光機。

這張圖很有意思。

主角明明是113年8月30日。

結果敘述裡又把8月11日、12月6日發言引入。

想證明什麼?

想證明8月30日當天的話,因為8月11日或12月6日,所以8月30日就自動成立侵權?

這不是法律論證。

這是穿越劇。

而且劇本還沒有交代時空規則。

法律檢核|恐嚇、損害與侵權要件

對方要主張第6項成立,請先回答:
哪一句是恐嚇?
哪一句是具體加害?
哪一句不實?
哪一句不法?
具體損害在哪?
誰的社會評價因此降低?
損害與哪一句話有相當因果關係?
8月11日與12月6日,又憑什麼倒回去補8月30日的恐嚇與損害?
損害檢核 恐嚇要件不能靠感覺補,損害要件也不能靠想像補。

主張損害,就請說清楚:哪一項損害?何時發生?誰看到哪一句話後改變評價?生活、工作、名譽或財產到底哪裡受影響?損害跟我的哪一句發言,有什麼相當因果關係?

不能把8月30日、8月11日、12月6日全部丟進同一鍋,煮成一碗「我受損了」。這不是舉證,這叫損害補洞。

橘色字體|被切掉的完整前文

原文對照說明 橘色字體,就是對方沒有附上、被隱藏、被截掉的部分。

這些橘色字不是裝飾。它們是時間線、前後文、民事辯論、裁判費、準備狀、法庭要證據、條件式法律後果與檢舉背景。橘色一出來,片段加工就很清楚。

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第1張,橘色字體為未被附上部分
圖2|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之一橘色字體,就是對方沒有附上、被隱藏、被截掉的部分。前段談民事辯論、授權額度、裁判費、法官看證據、準備狀修正與訴訟攻防。
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第2張,橘色字體為未被附上部分
圖3|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之二橘色字體,就是對方沒有附上、被隱藏、被截掉的部分。這裡仍在談民事準備狀、法庭主張、授權額度與舉證邏輯,不是孤立恐嚇句。
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第3張,橘色字體為未被附上部分
圖4|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之三橘色字體,就是對方沒有附上、被隱藏、被截掉的部分。後段接到檢舉、黑函、匿名報案、車輛被擊落鳥糞等大樓治理現場。
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第4張,黑色重點為被擷取部分
圖5|113年8月30日完整原文之四真正被拿來做文章的是後段重話;但是前面的訴訟脈絡、條件式法律後果與檢舉背景被切掉,畫面就被加工。
穿越劇重點 8月30日就是8月30日。8月11日與12月6日,不能被拿來穿越補正。

如果對方要主張8月30日侵權,就請就8月30日的完整前後文、具體發言、法律要件自己舉證。不是把別天的發言拉進來,讓時間線陪著一起扭腰。

看完原文,重點很簡單。

橘色字體不是枝節。

橘色字體就是被切掉的法律現場。

那裡有民事辯論。

有授權額度。

有裁判費。

有法官看證據。

有準備狀修正。

有「如果成立」這種條件句。

有檢舉、匿名報案、法律程序與第13件刑事告訴狀。

把這些全部切掉,再說我恐嚇、說我造成損害。

那不是法律。

那是剪接。也是損害補洞。

全文出現,自己會說話 原文出現,自己會說話。
我就不說了。大家有眼睛。

你說的是真的,我幫你公開。因為真的東西,不怕檢驗。

你說的是假的,我也幫你公開。因為假的東西,最怕檢驗。

真也公開。假也公開。最後交給時間線、前後文、證據與法律要件自己說話。

因為真正有力量的,不是聲量。是可檢驗。

法律不是時光機。

訴狀不是任意門。

損害不是想像力。

橘色字體一亮,第6項自己現形。

民事369二審紀實|第8篇|第6項|穿越劇、剪接術、恐嚇加工與損害補洞
113年8月30日第6項:投票先行,對方第30頁出場,法律檢核後,再以橘色字體原文對照。被切掉的前文一亮,法律防禦被剪成恐嚇與損害劇本的加工痕跡就浮出來。
法律不是時光機,訴狀不是任意門;損害不是想像力。8月30日的要件,不能靠8月11日與12月6日穿越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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