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7月16日預告:上午高院,下午地院,我可能需要補眠
我不是因為輸贏評價法官,我評價的是程序

本文為事件紀實與程序觀察,引用之書狀、裁定、截圖及附件,均以檢驗程序、爭點、證據與法律要件之關聯性為目的。
涉及個資、地址、電話、戶號、簽名、印章、條碼、非必要第三人資訊,均已遮蔽。
本文不以網路輿論取代法院判斷;本文只做一件事:把文件、日期、頁碼與程序放回陽光下檢驗。
我不是因為輸贏評價法官
這一系列,我不是要罵法院。
剛好相反。
我要按讚。
我要按讚164案法官。
也要按讚那位書記官。
因為他們讓我看到一個標準。
她過去對我提告對方的案件,也曾判我敗訴、駁回。
我不認同。
所以我依法提起二審。
這很正常。
法官有裁判權。
當事人有救濟權。
判決對一造不利,不能因此就討厭法官。
如果只因為判決不利就生厭,法官大概永遠會在被討厭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因為判決一定有一方不滿意。
不滿意,就依法提起救濟。
滿意的一方,也不用送禮。
也不一定要感激涕零。
法院不是服務業。
法官也不是來討人喜歡的。
我評價一位法官,不是看她有沒有判我贏。
我看的是程序有沒有讓人信服。
雙方有沒有站在同一個資訊起點。
爭點有沒有被拆開。
證據有沒有被要求對應。
當事人有沒有防禦機會。
法庭語言有沒有保持中立。
164案讓我看到,法院可以這樣。
369案讓我看到,法院也可以那樣。
一比較,才知道什麼叫標準程序。
一比較,才知道誰值得按讚。
一比較,也才知道哪些地方需要被陽光照到。
7月16日預告:上午高院,下午地院
接下來,7月16日,我又要回到164案。
上午,我在高等法院有四件二審程序庭。
那四件,是我告對方。
下午,我回到地方法院,接164案續行。
那一案,是對方五個人告我。
上午我告他們。
下午他們告我。
司法排程非常公平。
高院上半場。
地院下半場。
司法一日雙城記。
所以我現在開始思考:7月15日晚上,我是不是可以少睡一點?
因為大家懂的。
164案這種庭,原告27項爭點接力賽一開始,法官問、對方找、書記官記,我這個被告很可能又會暫時被冷落。
那怎麼辦?
很簡單。
法庭上可以補眠。
當然,這不是不尊重法庭。
我很尊重。
我只是尊重到懂得不亂插話。
輪不到我講,我就安靜。
安靜到閉目養神。
閉目養神到彷彿進入司法冥想狀態。
醒來,法官還在問證據在哪裡。
再閉一下。
醒來,對方還在找頁碼。
再寫幾句連載。
再閉一下。
醒來,27項可能終於從第八項推進到第九項。
這不是開庭。
這是耐力賽。
但我不抱怨。
因為這代表法官真的在拆。
只要法官願意逐項問,願意追證據,願意把包山包海的指控拉回構成要件,我願意陪跑。
我帶筆電。
我帶水。
我也帶一顆可以隨時進入省電模式的大腦。
如果輪到我,我就精準出手。
如果還沒輪到我,我就閉目養神。
這一年,我學會很多事。
其中一件就是:真正成熟的被告,不一定每秒都要戰鬥。
有時候,最強的戰術是——先睡一下。

我不是因為輸贏評價法官。
我評價的是程序。
一比較,才知道誰值得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