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偵字第687號刑事篇 第2篇

先看687不起訴書

我拿不到對方原始告訴狀。那就從不起訴書慢慢推敲,這才是破案的樂趣。

本篇刀口不先公布結局。先把687不起訴書攤開,從文件倒推對方到底怎麼告我。
公開說明

本文為事件紀實與程序觀察,引用之處分書影像以檢驗程序、爭點、證據與法律要件之關聯性為目的。

涉及個資、地址、身分證字號、簽名、印章、條碼、非必要第三人資訊,均應遮蔽後公開。

本文不以網路輿論取代司法判斷;本文只做一件事:先把文件放上來,讓讀者跟著我一起看。

本篇導覽

一、第二篇,不急著下結論

第一篇,我先把源頭釘住。

源頭就是115年度偵字第687號。

這一篇,不急著看257。

也不急著看3617。

更不急著先說誰對誰錯。

第二篇,先看687不起訴書。

為什麼?

因為我不知道對方最初是如何告我的。

原始告訴狀不在我手上。

我看到的,是檢察官寫出的不起訴處分書。

所以我只能從不起訴書倒推。

這不是麻煩。
這是破案的樂趣。

二、破案不能一開始公布結局

例如柯南。

如果一開始就交代結局,說兇手是誰,手法是什麼,動機在哪裡。

那應該沒人會看了吧。

推理小說是這樣。

懸疑電影是這樣。

所有好看的故事,都是先給你現場,再讓你找線索。

結果先上,樂趣就沒了。

本案也一樣。

我沒有原始提告訴狀。

那就從不起訴書中慢慢推敲。

看對方到底把什麼東西送進刑事。

看檢察官怎麼把那些主張寫回法律要件。

看最後哪裡站不住。

先看文件。
再看痕跡。
最後才拆理由。

三、我們先看不起訴書

所以這一篇,我不先演講。

不先罵。

也不先替讀者下結論。

我們先看不起訴書。

下面這份,就是115年度偵字第687號不起訴處分書。

這份文件,是後面所有拆解的現場圖。

沒有這份文件,後面講再多都像空中打拳。

文件攤開,線才會出來。

四、這份文件要怎麼讀

這份不起訴書,不是拿來炫耀我沒事。

那太淺。

我拿它來當現場圖。

因為它裡面會留下幾個痕跡。

第一,對方到底告了哪些罪名。

第二,對方把哪些社區事務塞進刑事。

第三,檢察官怎麼把那些主張整理成法律爭點。

第四,最後哪些部分被要件打回去。

這才是重點。

不是看熱鬧。

是看結構。

不是看誰贏誰輸。

是看一件社區爭議,如何被包裝成刑事案件。

五、下一篇才開始拆

第二篇先到這裡。

文件先上。

讀者先有同一份卷宗。

下一篇,才開始拆。

拆什麼?

拆對方到底把哪些事情包成背信。

點交。

修繕。

管委會決策。

公告。

每一項都要回到要件。

因為刑事不是作文比賽。

不是字寫得重,罪就會成立。

第2篇,先看文件。
第3篇,開始破案。
下一篇預告從687不起訴書倒推:對方到底把什麼端上刑事大拼盤?一盤一盤看,一盤一盤拆。

文件先上。

結論後講。

這才有破案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