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5:39 Mail
第四刀:兼任講師不是擋箭牌,評分權責要說清楚。5點39分,我不再只問分數,而是問誰有權、誰確認、誰登錄、誰監督、誰承擔後果。
誰評分、誰登錄、誰確認、誰監督、誰負責。門被關上,就不能只剩一句老師評的。

本篇導覽
一、第四封,切的是權責
5點05分,我送出第三封。
那一封,要求學校提出畢業及研究所銜接權益保全方案。
但這還不夠。
因為本案還有另一個核心問題。
這個46分,到底是誰給的?
誰有權給?
誰負責確認?
誰負責登錄?
誰監督?
誰承擔後果?
所以,下午5點39分,我送出第四封。
主旨是:
第四次通知:請立即說明兼任講師評分權責、評分標準及畢業銜接權益保全措施。
這封信的刀口,不再只是成績。
而是權責。
因為這門課不是普通選修。
是畢業必修。
這個成績不是普通低分。
是46分。
這個學生不是普通在校生。
是大四應屆畢業生。
這個後果不是「下次再努力」。
是可能無法取得學位證書,無法補驗學歷文件,無法銜接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碩士班。
在這種情況下,學校不能只說:
尊重教師評分。
我要問的是:
這位兼任講師的評分權責在哪裡?
他的授課權責在哪裡?
他的成績登錄權責在哪裡?
學校的監督機制在哪裡?
如果一名兼任講師的評分結果,足以讓一個應屆畢業生失去研究所銜接機會,那這件事就不是他一個人的事。
這是校方教務管理責任。
二、下午5點39分,我送出的第四次通知
三、這一封,切的是「兼任」兩個字
我在信裡特別寫:
我不是主張兼任講師不能授課。
也不是主張兼任講師不能評分。
這一點一定要講清楚。
因為我不是在打身分。
我打的是權責。
兼任講師可以教課。
兼任講師可以評分。
但當他的評分,足以讓一名應屆畢業生無法畢業,無法取得學位證書,無法補驗學歷文件,無法銜接成大機械工程學系碩士班時,事情就不能停在:
老師評的。
這句太薄。
薄到不能承受一個學生的畢業結果。
所以我問:
他的聘任資格在哪裡?
授課權責在哪裡?
評分權責在哪裡?
成績登錄權責在哪裡?
他能不能單獨決定46分?
這個46分有沒有合授教師確認?
有沒有系所確認?
有沒有教務處確認?
有沒有任何校內程序確認?
如果沒有,那學校是怎麼讓一名兼任講師的評分結果,直接牽動學生畢業與研究所入學資格?
這才是我真正要問的。
可以授課,可以評分,但當分數足以斷掉畢業與研究所銜接,學校就要說清楚權限、確認、登錄與監督。
四、「請洽任課教師」這句,第四封再堵一次
到了第四封,我又再次寫明:
貴校不能僅以「尊重教師評分」、「教師專業判斷」、「成績已登錄」或「請洽任課教師」等概括說法處理本案。
我為什麼一直重複?
因為這些話,就是學校最容易躲進去的洞。
尊重教師評分。
聽起來很合理。
教師專業判斷。
聽起來很安全。
成績已登錄。
聽起來很行政。
請洽任課教師。
聽起來很標準。
但問題是,這四句話加起來,可能剛好變成一扇黑門。
學生去找老師。
老師說不改。
老師說沒時間暑修。
學生再找系上。
系上說尊重教師。
學生再等教務處。
教務處說成績已登錄。
最後時間過了。
研究所補件期限過了。
學位證書來不及了。
租屋損失發生了。
然後學校說:
很遺憾。
我不要走到那裡。
所以我在第四封,把這幾句話再堵一次。
不是我囉嗦。
是我知道這些話有多常見。
也知道這些話如果沒被堵住,學生很容易被推回原點。
五、聘期快結束,資料更要保全
這封信還有一個重點:
該兼任講師聘期即將於2026年7月31日屆滿。
這句不是寫好看的。
這是資料保全的理由。
如果聘期快結束,學校更不能拖。
不能等到人走了,再說:
資料找不到。
老師已離校。
無法聯繫。
無從確認。
系統沒有保存。
不行。
所以我要求立即保全:
原始評分紀錄。
出勤紀錄。
作業與報告紀錄。
成績計算表。
LMS紀錄。
成績登錄紀錄。
成績修改紀錄。
相關行政往來資料。
這一刀,是防止未來有人說:
「來不及了。」
資料保全,就是讓事情不能被時間洗掉。
尤其這件事的核心,本來就是時間。
7月6日才知道46分。
時間已經害過學生一次。
我不會再讓時間害他第二次。
六、這一封的真正意思
表面上,這封信是在問兼任講師。
其實,是在問學校。
我不是只問:
「這位兼任講師怎麼評分?」
我問的是:
學校如何管理兼任講師?
學校如何確認兼任講師評分結果?
學校如何監督畢業必修課重大成績?
學校如何避免一名兼任講師的極端低分,直接斷掉學生畢業及研究所銜接?
學校如何在教師聘期即將屆滿前,保全全部原始資料?
這些問題,不能由兼任講師一句話回答。
這是學校要回答的。
因為成績登在學校系統裡。
學位證書由學校核發。
畢業資格由學校認定。
離校程序由學校處理。
研究所補驗學歷文件,也要靠學校學位證書銜接。
所以學校不能說:
這是老師的評分。
不夠。
老師評分,是第一層。
學校監督,是第二層。
學生畢業權益,是第三層。
研究所入學銜接,是第四層。
這件事已經不是第一層能處理的事。
七、第四刀,叫權責歸屬
第一刀,校級列管。
第二刀,全班一致性。
第三刀,權益保全。
第四刀,權責歸屬。
我在5點39分送出這一封,是要把事情從「分數」推進到「權責」。
因為如果只談分數,對方可以說老師專業。
如果只談學生,對方可以說個案。
如果只談複查,對方可以說程序。
但一談權責,事情就不一樣了。
誰有權?
誰負責?
誰確認?
誰登錄?
誰監督?
誰保全資料?
誰承擔後果?
這些問題一出來,學校就不能只把任課教師推到前面。
更不能把一名兼任講師當成防火牆。
這不是防火牆。
這是校方教務管理責任。
八、下午5點39分,第四封送出
從4點32分到5點39分。
一個多小時。
我送出四封信。
看起來很多。
但其實每一封都不同。
4點32分,校級列管。
4點53分,全班一致性。
5點05分,權益保全。
5點39分,兼任講師權責與校方監督。
每一封,都是一刀。
不是亂砍。
是按順序切。
先切層級。
再切標準。
再切損害。
再切權責。
這就是我那天下午的狀態。
冷。
快。
沉靜。
不是因為我不怒。
是因為我知道,怒氣不能當刀。
刀要磨。
刀要準。
刀要切在對的地方。
5點39分。
第四封信送出。
這一次,我不是問誰給了46分。
我是問:
誰有權讓一個46分,變成學生研究所之門被關上的理由?
第一刀,校級列管。
第二刀,全班一致性。
第三刀,權益保全。
第四刀,權責歸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