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5:54 Final Mail
最後一封:把助教轉述三句話釘死。不是再吵,是請正式確認、提出標準、補救方案與法律責任。
沒有功能?不改分?沒時間暑修?好,那就請正式確認,不要讓孩子只面對口頭轉述。

7月8日清晨。
上午5點11分,我送出補充申訴。
那一封,叫成績明細。
我要求他們拿出原始分數、評分權重、扣分明細、46分計算公式。
那一封很冷。
因為數學不會吵架。
數學只會問:你到底怎麼算?
到了上午5點54分,我送出最後一封。
這一封,不再只是要求成績明細。
這一封,是把兼任講師經由助教轉述的三句話,正式釘進程序裡。
標題是:補充通知暨法律責任告知狀。
副標是:請求確認兼任講師經助教轉述內容、說明46分成績形成及補救措施。
這不是普通補充。
這是最後一刀。
上午5點54分,我送出的補充通知暨法律責任告知狀








這一封,先把三句話釘住
我兒子不是沒有找老師。
他有找。
他有問。
他有想釐清。
他有想補救。
結果回來的不是正式書面說明。
是助教轉述三點。
第一:「請不用再花時間講抄不抄這件事,依當初你寄信交的東西,沒有程式沒有功能,就是這個分數。」
第二:「如果堅持覺得老師按照你交的東西,打的成績有錯,可以找系主任有空的時間一起,我開有過的同學交的程式給他看看差異。」
第三:「不會改分數,老師沒時間上暑修。」
這三句話,如果只是私下聊天,可能會飄掉。
所以我把它釘住。
請校方及授課教師書面確認:這是不是兼任講師陳OO的正式意見?
如果不是,請書面更正。
如果是,請提出完整說明。
這一招很重要。
因為它讓對方不能再躲在「那只是助教轉述」「那不是正式意見」「意思不是那樣」這些模糊空間裡。
要嘛承認。
要嘛更正。
但不能飄。
「沒有程式沒有功能」不是魔法咒語
如果老師主張:沒有程式沒有功能,就是這個分數。
那很簡單。
請說明:課前有沒有公告?教學大綱有沒有寫?課堂有沒有講?教學平台有沒有放?
程式功能是不是唯一或主要評分標準?
作業規格在哪裡?功能要求在哪裡?評分標準在哪裡?配分比例在哪裡?
測試紀錄在哪裡?扣分明細在哪裡?原始分數在哪裡?46分完整計算公式在哪裡?
一句「沒有程式沒有功能」,不能取代教學大綱。
不能取代評分標準。
不能取代原始分數。
不能取代扣分明細。
不能取代測試紀錄。
不能取代46分公式。
不能取代7月6日前的預警與補救通知。
不然這就不是評分。
這叫事後宣判。
這一封,把共同授課的極端低分再釘一次
這門課是共同授課。
不是一個老師的單獨課。
據我兒子所知,第一位老師負責考試與作業,並表示成績通過或及格,只是沒有告知具體分數。
問題就在這裡。
總成績是46分。
如果兩位老師各占50%,兩位老師合計只有92分。
第一位老師若給70分,兼任講師陳OO那邊只能是22分。
第一位老師若給80分,陳OO那邊只能是12分。
即使最保守,第一位老師只給最低及格60分,陳OO那邊最高也只有32分。
這叫極端值。
不是普通低分。
不是差一點。
是一位老師說通過,另一位兼任講師可能給到12分、22分,最多也只有32分。
然後整門必修課變成46分。
如果要這樣評,可以。
但請提出明細。
請說明二位教師各自原始分數、評分權重、46分完整計算公式,以及這種極端落差學校有沒有審查。
不能只說:老師專業。
數學不是這樣被打發的。
本系109年碩士畢業,不是問題;問題是權限和監督
這封信裡,我也寫到兼任講師陳OO是本系109年碩士畢業生。
我特別講清楚:我不是主張本系畢業身分當然影響評分效力。
也不是說本系畢業就不能授課。
不是。
我打的不是學歷。
我打的是權限。
一名本系畢業的兼任講師,參與本系課程授課與評分,當然可以。
但是,當這個分數足以讓一名大四應屆畢業生無法畢業、無法拿學位證書、無法補驗學歷文件、無法銜接成大機械工程學系碩士班時,校方就不能裝作這只是老師自己的事。
校方必須說明:他的授課權限在哪裡?評分權限在哪裡?評分比例在哪裡?成績登錄權限在哪裡?校方監督機制在哪裡?
如果學校拿不出評分權限、評分標準、原始分數、扣分明細和46分公式,就不能逕以他的評分結果作為延畢、不發學位證書及影響研究所入學資格的依據。
這句話很冷。
但很準。
不改分、不暑修,不能變成學生承擔後果
這一封真正致命的地方,是第五點。
因為助教轉述裡,兼任講師已經說:不會改分數,老師沒時間上暑修。
這句話一出來,本案就不可能再丟回學生與老師私下溝通。
老師已經表明不改。
老師已經表明沒時間暑修。
那學生怎麼辦?
7月6日最後一天才知道46分。
暑修、補修、跨校修課、補交、補測、重作、修正,正常補救路徑幾乎都被封死。
結果老師說不改分、不暑修。
如果校方還說「請洽任課教師」,那就是把學生推回一扇已經關上的門前面。
所以我在這封信裡直接寫:授課教師個人無時間,不得成為學生喪失畢業補救機會及研究所入學資格之理由。
這句話,就是刀。
你沒時間?
那是你的事。
不能變成學生失去研究所門票的理由。
十五個問題,一次釘死
這封信要求校方與授課教師48小時內書面說明十五項事項。
這十五項不是形式問題。
每一項都切在骨頭上。
助教轉述三點是否為正式意見?
「沒有程式沒有功能」是不是正式評分理由?
課前有沒有公告程式功能是唯一或主要評分標準?
期末作業規格、功能要求、配分比例、扣分標準在哪裡?
陳OO實際給我兒子幾分?
二位授課教師各自給幾分?
二位授課教師權重多少?
46分完整計算公式在哪裡?
扣分明細、測試紀錄、評分表在哪裡?
7月6日前有沒有通知可能不及格、需補交、需重作、需修正或需補救?
陳OO是否已拒絕成績更正、重新審查或補救?
陳OO是否拒絕開設暑修?
如果他沒時間暑修,校方有沒有替代補救方案?
校方是否仍要以他個人意見,作為學生延畢、不發學位證書、影響成大碩士班正取入學資格的依據?
校方是否願意承擔以缺乏完整成績明細及補救措施之46分作為延畢依據所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這十五題,答得出來,就答。
答不出來,就不要用46分關門。
這一封,把「尊重教師專業」最後一次堵死
第七點,我寫得很清楚。
如果校方及授課教師無法提出教學大綱、事前公告之評分標準、期末作業規格、功能要求及配分比例、二位授課教師原始分數、評分權重、扣分明細、測試紀錄、46分完整計算公式、7月6日前之預警或補救通知。
那就不得再以「尊重教師專業」作為維持46分成績之理由。
這句話是整封信的核心。
尊重教師專業,不是黑箱的遮羞布。
如果有標準,拿出來。
如果有公式,拿出來。
如果有測試,拿出來。
如果有扣分,拿出來。
如果有預警,拿出來。
拿不出來,就不要說尊重教師專業。
因為那不是專業。
那是空白。
法律責任告知:最後封口
第八點是法律責任告知。
如果校方拿不出完整書面說明、原始分數、評分權重、扣分明細、46分計算公式及相關客觀證據,卻仍以46分作為延畢、不發學位證書及影響成大機械工程學系碩士班正取入學資格的依據,後續就是:教育部檢舉、監察院陳情、學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民事損害賠償、刑事告發保留、國家賠償及其他一切法律救濟。
這不是情緒威脅。
這是法律責任告知。
意思很清楚:你要維持46分,可以。
但要有資料。
如果沒有資料還維持,後果不是學生自己吞。
責任會追。
上午5點54分,最後一封送出
從7月7日下午4點32分,到7月8日上午5點54分。
我完成一整套處理。
校級列管。
全班一致性。
權益保全。
兼任講師權責。
正式轉知系辦與任課教師。
緊急申訴暨法律責任告知。
成績明細與極端落差。
最後,確認助教轉述內容與法律責任。
這不是亂寄信。
這是一整套危機處理。
每一封都有位置。
每一封都有刀口。
每一封都堵住一條可能的退路。
最後這封,就是把對方的三句話釘在桌上:沒有程式沒有功能。不會改分數。老師沒時間上暑修。
好。
那請問:標準在哪裡?資料在哪裡?公式在哪裡?預警在哪裡?補救在哪裡?責任在哪裡?
上午5點54分。
最後一封送出。
前面是禮貌。
這一封,是封口。
因為從這一刻起,對方不能再只說:沒有功能。
他必須說明: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