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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我的公開紀實,孩子走他的校內程序。7月8日,正式成績複查申請送出。這不是承認46分,是要求校方證明46分。
我寫公開紀實;孩子走校內成績複查。複查不是承認46分,是要求校方證明46分。

一、我走我的,孩子走他的校內程序
我走我的。
孩子也走他的。
這句話很重要。
因為這不是爸爸在外面寫文章,孩子就不用走程序。
不是。
我公開紀實。
我發正式信。
我要求校方列管。
我要求成績明細。
我要求權益保全。
我要求權責說明。
這是我這邊的路。
但孩子那邊,還是要依學校程序走。
所以,7月8日。
正式送出。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學期成績複查申請書。
這一張,不是情緒。
這一張,是程序。
這一張,也不是求情。
這一張,是把46分正式送進成績複查程序。
二、這不是再看看,是正式複查
表單上,課程名稱寫著:冷凍空調自動控制。
授課教師欄位,寫著兩位老師。
成績欄位,寫著:46。
不是59。
不是58。
不是差一點。
是46。
一門畢業必修課。
最後總成績46。
一個已經正取成大機械研究所的學生。
一個研究所已報到、住宿已簽約的學生。
在7月6日最後期限,被這個46分直接關門。
所以,成績複查申請書不能只寫:請老師再看看。
不行。
這不是再看看。
這是要把整個46分怎麼形成,全部攤開來看。
三、七個檢驗點
孩子送出的複查理由,列得很清楚
- 本課程正式評分標準、評分比例、扣分依據及公告方式。
- 本人各項原始成績,包括出席、平時、作業、報告、實作、期中、期末、測驗、缺交、遲交或其他扣分項目。
- 每一項成績之滿分、實得分數、扣分原因、扣分標準及扣分依據。
- 最後46分之完整計算公式、加權方式、彙整過程及登錄依據。
- 如果本課程為兩位教師共同授課或共同評分,請複查兩位教師各自評分項目、原始分數、比例分工及最後成績彙整方式。
- 本成績是否有誤植、漏計、比例套用錯誤、資料未納入、系統登錄錯誤、成績彙整錯誤或其他應更正情形。
- 本人出勤紀錄、作業繳交紀錄、LMS紀錄及相關評量資料是否均已正確納入最後成績計算。
這七點,不是作文。
這七點,是刀。
每一點都在問同一件事:46分怎麼來?
不是一句「老師評的」就結束。
不是一句「尊重教師專業」就結束。
不是一句「系統登錄無誤」就結束。
我要問的是:系統裡有46,然後呢?
46是怎麼算出來的?
兩位老師各給幾分?
比例多少?
扣在哪裡?
標準在哪裡?
依據在哪裡?
有沒有公告?
有沒有預警?
有沒有補救?
有沒有把所有資料正確納入?
這才叫複查。
我知道是46。
孩子也知道是46。
我們現在問的是:這個46分,有沒有資格存在?
四、成績複查,不是承認46分
尤其本案不是單一教師課程。
這是共同授課。
一位老師如果已經給過,最後總成績卻變成46。
那另一端到底給了幾分?
如果兩邊權重相近,一位老師給70,另一端就是22。
一位老師給75,另一端就是17。
一位老師給80,另一端就是12。
一位老師給85,另一端就是7。
這不是普通低分。
這是極端低分。
極端低分可以存在。
但必須有極端清楚的依據。
沒有教學大綱。
沒有評分標準。
沒有配分比例。
沒有扣分明細。
沒有測試紀錄。
沒有原始分數。
沒有預警。
沒有補救。
最後一天直接丟出46。
然後學生延畢。
研究所銜接受影響。
這不是嚴格。
這是程序必須被檢驗。
成績複查,是要求學校證明46分。
成績複查,不是接受暑修。
成績複查,是要求先查明這個46分到底站不站得住。
五、下一站,也寫在你們自己的表單上
而且表單第二頁也寫得很清楚:學生對成績複查結果仍有異議,得於收到成績複查結果之次日起30日內,依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很好。
程序已經打開。
複查只是第一站。
如果你們拿得出資料,那就攤開。
如果你們拿不出資料,那就不要用46分關學生的畢業門。
如果你們只回「維持原成績」,卻沒有回答這七點。
那下一站,也已經寫在你們自己的表單上。
不是我說的。
是你們表單自己寫的。
收到結果次日起30日內,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所以,第11篇不是新的戰場。
第11篇是校內正式程序啟動。
我走我的。
孩子走他的。
但我們問的是同一件事:46分,請拿出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