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是你自己加的
高師大公告的是暑修:重新上課、重新繳費、重新評量。把它加工成「教授兒子特權畢業」的,是發文者自己的標題、文字與敘事。
該帳號公開頁面自行顯示姓名「陳慶哲」、帳號「chenchingche」及個人簡介「NKNU 109」。本文據此認為該帳號與本案陳〇〇具有高度直接關聯,但不把平台帳號的實際控制權直接寫成已經司法確認的事實。
我無從自行取得平台後台資料,也不會把帳號實際控制及發文責任寫成已經確認的事實。若陳〇〇主張遭他人冒名、盜用或假冒,可以具名向我澄清,並向平台申訴或依法報案;如後續查明並非本人控制或發布,本文將依證據更正。


本篇導覽
帳號身分:公開自我標示,不等於我替平台做鑑定
我不是只看一個英文帳號,就憑空替任何人認領貼文。
我看到的是:該帳號自己公開顯示姓名「陳慶哲」、帳號「chenchingche」及「NKNU 109」;系爭貼文又具體掌握高師大暑修公告、課程日期、本案學生及家長背景。
依這些公開資料,我有相當理由認為,該帳號與本案陳〇〇具有高度直接關聯。
但帳號實際由誰控制、貼文由誰撰寫及發布,仍以本人說明、平台資料或有權機關查明結果為準。
若陳〇〇主張有人冒用其姓名與背景發文,他可以具名澄清,並自行向平台或司法機關追究冒名者。對方未澄清,不當然等於承認;我也無從自行取得平台後台資料,因此不會把帳號實際控制及發文責任寫成已經確認的事實。
以下評論,均以「若該帳號確由陳〇〇本人控制,或系爭貼文確由其發布」為前提,並先針對貼文本身、成績程序與公開態度進行檢驗。
一、這些全部是你自己加的
以下回應,以該帳號確由陳〇〇本人控制,或系爭貼文確由其本人發布為前提。若不是,請具名澄清,我將依可查證資料更正。若確實是本人發布,就請對自己寫下的內容負責。
[快報]高師大神速開暑修給教授兒子畢業了
原來高師大的畢業門檻,是可以依照家長的職稱彈性調整的。
不來上課沒關係,作業疑似抄襲也不用太緊張;只要爸爸剛好是教授,原本不存在的暑修與補救機會,似乎都能迅速為你量身訂做。至於那些乖乖上課、自己寫作業、照規定修課的學生,大概只能怪自己家庭背景不夠「學術」。
教育公平講得很好聽,真正執行起來,卻像是會員分級制度:普通學生照規定,教授子弟享專案服務。
若事情真是如此,那高師大教會學生最重要的一課,恐怕不是專業知識,而是——努力不一定有用,但爸爸的頭銜很好用。

系爭暑修公告及所附課表中,未見「教授兒子畢業了」「家長職稱彈性調整畢業門檻」或「教授子弟享專案服務」等文字。
該公告及課表本身,也未就本案學生是否未出席或是否抄襲,作成任何認定。
若貼文確由本人發布,「快報」就是發文者自己下的。
「教授兒子」不是校方公告,而是發文者自行製造的標籤。
「特權畢業」不是校方結論,而是發文者自行編排的敘事。
尚未完成正式查明的出席與抄襲指控,也被該帳號再次公開刊載。
這不是轉貼公告。這是主動加工、主動製造標題、主動把正式暑修扭成特權故事。
二、我從來沒有要求高師大開暑修
這一點必須說清楚。
我從頭到尾正式要求的,不是替我兒子量身開設暑修。
我要求的是:
查明兩位合授教師的原始分數。
查明各自評分權重。
查明逐項配分與逐項扣分。
查明46分完整計算公式。
查明成績登錄以前是否完成全體合授教師共同評定。
依正式程序完成成績複查。
我沒有要求高師大直接把46分改成60分。
沒有要求免上課。
沒有要求免作業。
也沒有要求校方直接發給畢業資格。
請把分數、權重、公式、共同評定及每一項扣分資料拿出來。
現在卻有人把高師大依制度開設的暑修,寫成我利用教授身分替兒子取得的專案服務。
請把我哪一份正式文件要求「開暑修給教授兒子畢業」拿出來。找不到,就不要自己製造。
三、系爭貼文自行附上的課表,反而說明真正問題
這張暑修課表,也是發文者自己附上的。

課表寫得非常清楚:
科目:冷凍空調自動控制。
三學分。
授課時數:54小時。
上課日期:2026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學生必須重新上課、重新繳費、重新接受評量。
這不是直接把46分改成60分。
不是免修。
不是免上課。
更不是「教授兒子專用畢業證書」。
這叫暑修。重新上課、重新繳費、重新評量。不是直接過關。
更關鍵的是,暑修授課教師是鄭〇〇教授。
而鄭〇〇教授已經明確表示,其原負責部分之評量結果為及格。
所以,現在真正要回答的不是「爸爸頭銜有沒有用」。
既然鄭〇〇教授原負責部分已經及格,現在再由他教授整門暑修,究竟是在補哪一部分?
原本未通過的,究竟是哪一端?
陳〇〇的原始分數是多少?
權重是多少?
逐項扣了多少?
又如何將另一位教師已經及格的結果,拉成最終46分?
這些才是校方應回答、原評分者應提出資料的問題。
四、系爭貼文呈現的是什麼?
高師大至少已經用正式公告,開出一條重新學習、重新評量的補救道路。
學生不是直接畢業。
他要重新上54小時。
重新付費。
重新完成課程。
重新接受評量。
連高師大都願意讓學生用重新學習、重新評量的方式,證明自己最後有沒有學會。
若貼文確由原爭議評分者本人發布,客觀上容易使人產生一個重大疑問:發文者真正關心的,究竟是學生是否重新學會,還是學生為什麼仍有機會完成畢業?
如果教育目的是讓學生學會,那麼學生願意重新上課、重新接受評量,教師理應要求他把課程完成。
若貼文確由原爭議評分者本人發布,為什麼其公開文字呈現出來的,卻是嘲諷、標籤與「教授兒子」?
若貼文確由原爭議評分者本人發布,連校方開出暑修補救道路,仍以這種方式製造負面標題;那麼,原46分形成時的專業中立、教育目的,以及後續補救道路為何一度被逐一封閉,就更有必要由高師大重新查明,而不能再只用一般技術性評分爭議帶過。
五、如果這些確為本人言論,就不應再參與本案評分
若這些公開文字確由陳〇〇本人發布,我不在網路上決定其整體教師資格。
但我可以明確主張:
是否仍適格任教,由高師大依完整事證與正式程序判斷;但如經查明貼文確由本人發布,就本案個別學生而言,其公開立場已使中立性產生重大而具體的疑義。
因為這門課的46分,本來就與原爭議評分教師的教學及評分直接相關。
另一位合授教授已經表示其負責部分為及格。
若最終46分確由陳〇〇負責部分的極低評分形成,學生因此無法如期畢業,成大研究所入學銜接也受到威脅。
學生知道結果後,立即請求重作。
沒有機會。
詢問補救。
沒有出口。
一開始詢問暑修,得到的也是老師沒有時間。
現在校方終於開設暑修;若該貼文確由本人發布,卻又以「快報」將它寫成特權。
這些公開言論不能單獨證明原46分出於惡意,卻足以使原評分形成時的專業中立、教育目的與對學生畢業的態度,全部必須重新接受檢驗。
六、請高師大正式查明,並評估是否應予迴避
請高師大正式查明:
- 系爭帳號是否由陳〇〇本人申請、管理或實際控制。
- 系爭貼文是否由本人撰寫、發布或授意發布。
- 「不來上課」「作業疑似抄襲」等指控,有無正式點名、原始檔案、比對資料及查明紀錄。
- 為何在成績複查尚未完成以前,公開對學生、家長及校方補救措施製造負面標題。
- 陳〇〇是否仍適合參與成績複查、共同評定、補充說明、重新計算或任何後續評分程序。
- 本案是否應由與爭議無關的中立教師接手原始資料檢驗與重新評定。
同時請校方提出原46分的完整資料:
兩位教師原始分數。
評分權重。
逐項配分與逐項扣分。
46分完整計算公式。
成績登錄前完成共同評定的同期紀錄。
不是因為我要特權。
若經查明貼文確由原評分相關人員發布,該公開文字已使其中立性產生無法忽視的重大疑問。
七、我只把軟體事件交給司法
司法部分,我現在處理的只有軟體事件。
依我已掌握並保全的資料,課程作業所需軟體、安裝方式及序號,涉及由授課端提供或指示學生下載、安裝及使用的具體紀錄。
我會把以下問題交由高師大、軟體權利人及司法查明:
上課使用的軟體是不是正版?
提供學生下載及安裝的版本,有沒有合法授權?
安裝檔、序號及金鑰從哪裡來?
是否使用破解序號、破解檔、補丁或其他方式繞過正常啟用程序?
授權範圍是否包括學生私人電腦、課程教學、正式作業及成績評量?
相關行為人當時不是一般使用者。
若資料所示提供者確為授課教師,其身分就是正式課程的授課端。
學生依照教師提供或指示的方式安裝、操作,再用這套工具完成正式作業。
因此,軟體來源與授權問題,不能全部推回學生個人。
我也會請求查明:
- 是誰引薦陳〇〇進入系上授課;
- 陳〇〇當時替誰執行課程或相關工作;
- 軟體、安裝檔、序號及啟用方式,最初來自哪位教師、哪個研究團隊或哪間實驗室;
- 軟體是其自行取得,還是由他人提供、指示或協助;
- 是否再由授課端轉交學生,要求用於正式作業與成績評量;
- 相關實驗室或團隊是否曾以相同方式提供相同軟體與序號。
我不在網路上先公布尚未經司法確認的其他人名,也不先認定任何教授或實驗室犯罪。
沿著軟體來源、檔案與傳遞紀錄往回查。查到哪裡,就由哪裡向司法說明。
八、實際發文者可以繼續寫;軟體事件交由地檢署查明
實際發文者可以繼續在網路上寫。
只要實際發文者具名,願意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我就回應。
發文者提出完整原文,我就提出完整文件。
發文者提出證據,我就接受檢驗。
但我不再與只靠標題、剪接與聲量的人爭辯。
至於與授課教師身分有關的軟體提供、安裝、序號及授權事件,我會把現有資料整理完整,正式送交地檢署依法偵辦。
是否違法。
是否構成犯罪。
誰提供軟體。
誰知情。
誰指示。
責任延伸到哪裡。
全部交由檢察官依檔案、傳遞紀錄、授權文件及技術資料查明。
最後說話的,不是我。是檔案。是紀錄。是證據。
實際發文者可以繼續寫。
我不再與帳號在網路上爭辯。
與軟體事件有關的行為與責任,我交給地檢署依證據查明。
「快報」不是校方公告,是發文者自行加上的。
「教授兒子特權」不是校方結論,是發文者自行製造的敘事。
我沒有要求暑修;我要求的是查明46分與完成成績複查。
連高師大都開出重新學習、重新評量的路,該貼文卻把它寫成特權。
接下來,一切交由證據。一切交由司法。
第26篇先還原系爭貼文如何把正式暑修加工成「教授兒子特權」敘事;第27篇開始,不再停留於網路爭辯。帳號及發文責任確認後,原文、完整事實、法律基準與損害,直接交由法院檢驗。
本文批判的是系爭公開貼文、可查證行為、程序中立疑義及軟體來源與授權問題。帳號實際控制、發文責任、原46分是否合法形成、軟體是否未經授權及是否構成法律責任,仍交由本人說明、高師大、平台資料、權利人與司法機關依完整證據查明。本文不因帳號未澄清,就把沉默視為承認;也不在網路上預先認定任何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