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門也被關上了
加入LINE、放下前一場爭議後,我才知道:這名曾站在對立面的學生,也因一門必修課,被關在畢業門外。
〇同學曾向我說明自己多次未能通過的原因,但每個人都有各自立場;我沒有聽取全部相關人員,也未檢視完整評分資料,因此不轉述、不替任何一方作成結論。本篇只記錄:一名不爭成績、願意重新繳費、重新上課、重新接受評量的學生,如何請求啟動正式暑修程序。

本篇導覽
一、加入LINE後,前一件事就翻頁
加入LINE以後,我先請他把原來的言論撤除。
連他在班級群組中的道歉文字,也一併撤除。
錯誤已經停止。
道歉也已經完成。
那就不必把一個年輕人的錯誤,或他的道歉,長期留在群組裡。
原言論撤掉。
道歉也撤掉。
當作沒有發生。
接著,我們通話。
我先不談訴訟,也不再談前一場對立。我只聽他把自己的故事說完。
二、通話後,我才知道他的情況
〇同學真正無法畢業,卡住的是一門課:
他從大二開始修習,之後大三、大四再次修課,仍未能通過,因此無法畢業。
至於這門課為什麼會從大二一路未能通過到大四,他在電話中有向我說明。
這一部分,我不轉述。
因為同一件事,每一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經歷、立場與看法。
我沒有聽取全部相關人員,也沒有看到完整的原始評分資料。
所以,我不會只憑一方的敘述,在網路上替這門課、教師或學生作成結論。
三、兩門課,兩個孩子的交會
〇同學與我小兒子,還有另一段共同經歷。
「冷凍空調自動控制」是在大三下學期開課。
當時,兩個孩子都沒有通過。
到了大四下學期重修,〇同學通過了。
我的小兒子,卻再次不及格。
最後,就是引發整起事件的:
46分。
兩個孩子,都曾經站在同一門課的門外。
後來,〇同學通過了這一門,卻又被「空調工程與設計」卡住畢業。
我的孩子,則被「冷凍空調自動控制」的46分,突然擋住畢業與研究所銜接。
四、暑修不是特權,是有條件的正式制度
聽完他的情況,我先告訴他:
暑修不是提出要求,學校就一定自動開課。
- 要有適任教師願意授課。
- 要依學校程序提出開課與選課申請。
- 修課人數不足時,學生須依規定自行負擔開課所需費用。
- 學生必須重新選課、重新繳費。
- 必須完成全部授課時數、作業、考試及各項評量。
- 最後仍須達到任課教師所訂的及格標準。
所以,暑修不是免修。
不是放水。
也不是把原來的不及格直接改成及格。
它只是學校正式修課制度中,替必修科目不及格、必須重修,或只差一門課便無法畢業的學生,保留一次重新學習、重新接受評量的機會。

我也把一件事說清楚。
我從來沒有要求校方替我兒子開設暑修。
我要求的,始終是交代原來的成績來源:
原始分數在哪裡?
評分標準是否事前公開?
各項扣分是多少?
兩位合授教師的權重是多少?
共同評定是否完成?
46分究竟如何計算?
後來,從實際處理結果來看,校方採取的是先止血。
先開啟暑修程序,讓我的小兒子重新繳費、重新上課、重新接受評量,避免畢業與研究所銜接的損害繼續擴大。
但是,暑修只是止血。
原來的46分,仍然必須交代。
既然校方可以依正式制度,替我的小兒子啟動暑修程序,那麼,其他同樣因一門必修課未通過而無法畢業、願意負擔費用並重新接受完整評量的學生,也應該有進入相同程序的機會。
受教育不是特權。
進入同一套正式程序,也不應該是特定學生才有的機會。
五、他不是不知道程序,是已經不相信程序有用
一開始,我先按照一般程序指引他:
去找授課教師談。
向系主任說明。
請系上協助洽詢願意開課的教師。
再依暑修辦法提出正式申請。
但是,說著說著,我開始覺得不對。
他的語氣,不像第一次知道這些程序。
比較像是:
這些路,我都走過了。
但是,沒有用。
我於是直接問他:
你是不是覺得,就算寫信、去找老師、去找系上,也沒有用?
他回答:
是。
他也告訴我:
之前該做的、該抗議的、該吵的,都吵過了。
這時候,我才真正聽懂他聲音裡的無力。
他不是不知道路。
而是每一條想到的路,他都走過了。
一次又一次沒有結果之後,他已經不再相信,程序真的能替他把門打開。
所以,他缺少的不是一張流程圖,而是一個願意陪他再把門敲一次的人。
六、我突然想起自己的兒子
聽到這裡,我突然想起我的兒子。
他不也是一樣嗎?
46分出現以後,他先自己聯繫老師。
不是一開始就找父母。
不是一開始就公開。
更不是一開始就寫陳情。
他先低聲下氣地向老師詢問。
面對遲交、幾乎沒有來上課、作業抄襲或被抄襲、程式內容與功能不足等說法,他當時沒有逐項核對,也沒有逐項爭辯。
在急於尋求補救的情況下,他先以概括方式回應並道歉。
只求再給他一次重作、補救或暑修的機會。
在那種突如其來的震驚之下,就算再出現更嚴重的指控,他可能也不會在當下反駁。
這不等於承認每一項事後指控都是真的。
而是因為他只想先求一條補救的路。
只要門能再開一次,很多話,他都會先吞下去。
但是,學生沒有辯解,不代表所有指控都已成立。
學生在震驚之下概括道歉,也不等於學校從此不必提出證據。
所以,後來我才會一項一項追問。
一個孩子為了求補救而低頭,不能被反過來當成所有事後指控都是真的證明。
七、原來,那股敵意有它的起源
在這通電話以前,我很清楚地感受到〇同學對我與我兒子的敵意。
除了班級群組裡的言論,我也看過一些別人傳給我的相關內容。
我一直不明白:
我們彼此並不熟。
他為什麼對我們有這麼強烈的不滿?
隨著對話進行,我原來的許多疑問,一個一個解鎖。
他的門,也被關上了。
而且從大二,一路關到大四。
至少在這件程序上,當時沒有人替他寫信。
沒有人替他整理制度。
也沒有人陪著他,一次又一次敲那扇門。
就在這時候,他看見我兒子的暑修門打開了。
再回頭看看自己。
同樣是應屆畢業生。
同樣被一門必修課卡住。
別人的門開了。
自己的門,卻依然緊閉。
殘忍的,不是別人的門打開了。
而是他親眼看見:原來這扇門不是不能開。只是靠他自己,開不了。
他不是沒有努力。只是他的門前,始終沒有一個人站到他身後,替他把已經敲過無數次的門,再敲一次。
他看到的,可能不再只是一門暑修,而是:同樣站在門外,為什麼他的門有人幫忙敲,我的門卻始終沒有人來?
那種落差,很容易變成不平。
不平累積久了,就可能變成懷疑。
懷疑再加上片段資訊,就可能被理解成:
因為他爸爸是教授。
因為有人施壓。
所以學校才替特定學生開門。
我不是替他原來的失言開脫。
沒有證據,就不應該公開指稱別人買網軍、用假帳號發文。
但是,這通電話至少讓我逐漸理解:
那股敵意,可能不是憑空出現。
背後是一個同樣站在畢業門外,長期感到無力,也不知道還能向誰求助的孩子。
其中一個孩子的身後,後來有一個老爸站進程序;另一個孩子當時仍只能繼續自己敲門。
八、我不能再只當旁觀者
此時,依他向我說明的經過,我知道:他能想到、能走的程序,已經走過了。
該找的人,他找過。
該說的話,他說過。
該抗議的,他抗議過。
甚至連該吵的,也都吵過了。
但是,他的門還是關著。
兩個孩子,都曾因為一門必修課,站在畢業門外。
兩個孩子,也都曾經靠自己去找老師、說明、請求補救。
靠他們自己,門沒有開。
差別只有一個。
在這件事上,我的兒子身後,後來有一個老爸站進程序。
我開始寫信。
開始找規定。
開始要求校方把成績來源、原始分數、評分標準、共同評定程序,以及46分如何形成,一項一項說清楚。
我沒有要求暑修。
後來,是校方先採取止血措施,開啟暑修程序。
我的小兒子因此先有了一條重新上課、重新接受評量的路。
〇同學的門,卻仍然緊閉。
而我知道,繼續只叫他自己再走一次同樣的路,已經沒有意義。
這個時候,我不能再站在旁邊,只告訴他:
你再去找老師。
你再去找主任。
你再寫一封信。
因為這些事情,他不是不知道。
他只是已經做過,而且失敗過太多次。
所以,我從旁觀者,切換成參與者。
九、我跟他毫無關係,也不是家人
但是,我也很清楚。
在這件事以前,我跟他毫無關係。
我不是他的父親。
不是他的家人。
不是他的代理人。
甚至不是他的老師。
這門課,也不是我兒子的成績爭議。
我沒有任何私人身分,也不會因為協助他而得到任何利益。
我唯一能走進這件事的理由,只剩下一個:教育應該公平。
既然一名具有畢業需求的學生可以依制度啟動暑修程序,其他符合條件、願意負擔費用並重新接受完整評量的學生,也應該有進入相同程序的機會。
不是保證開課。
不是保證及格。
也不是要求學校送他畢業。
開課仍要有教師。
仍要評估時數、設備與費用。
學生最後能不能取得學分,也仍然要靠自己的努力。
但是,在程序尚未開始以前,不能先把門關上。
真正的公平,不是每個人一定得到相同結果。
而是每個具有相同需求的人,都有進入相同程序的機會。
十、他不爭成績,只要一次機會
〇同學對過去的成績,不爭執。
他沒有要求學校推翻大二、大三或大四任何一次不及格。
也沒有要求老師改分。
他接受過去的結果。
他現在只希望:
重新繳費。
重新上課。
重新學習。
重新接受完整評量。
如果最後仍然沒有達到及格標準,他願意自己承擔結果。
他要的不是結果。
只是一個補救機會。
十一、所以,我寫信了
決定以後,我就寫信。
收件人包括:
- 教務長。
- 教務處。
- 系主任。
- 系辦。
主旨是:
請協助啟動「空調工程與設計」暑修開課程序
——本案不爭執成績,只請求一次重新學習、完成學業的機會
這封信不是替我的兒子爭成績。
也不是要求學校替〇同學改分。
我所請求的「比照辦理」,不是要求比照得到相同的開課結果。
而是請求:
比照受理程序。
比照洽詢師資。
比照核算費用。
比照進行實質審查。
能不能開課,可以由校方依法評估。
能不能及格,由學生自己努力。
但是,請先讓制度開始運作。
我不是這名學生的父親。
協助他,也不會讓我得到任何利益。
但是,我曾經站在相同的位置。
所以我知道:
對學校而言,可能只是一門課、一張表單,以及幾道行政程序。
但是,對一個孩子而言,可能是一整年的人生。
十二、正式信件全文影像
本案不爭執成績,只請求一次重新學習、完成學業的機會。原文共6頁,以下逐頁完整公開。






這一次,我不是替自己的孩子敲門。
我是在替另一個,曾經站在對立面,後來向我求助的孩子敲門。
在這件事以前,我跟他毫無關係。
我不是他的父親,也不是他的家人。
但那一刻,我知道:
這扇門,不能再只讓他一個人敲。
能不能開課,可以審查。
能不能及格,由學生自己努力。
但是,請先給他一條可以重新開始的路。
〇同學是否符合資格、是否能開課、師資與費用如何安排,均由校方依正式制度審查;即使開課,是否及格仍由學生完成課程並接受評量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