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還沒進門|第 17 篇

千錯萬錯,都是新生的錯?

系辦做了哪些事?行政協助不能變成行政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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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篇,我問的是期限到了,依法會怎樣。

第 17 篇,我要問另一個更基本的問題。

既然系辦可以寄出期限。

既然系辦可以寫下特定教授。

既然系辦可以把剩餘名額、放棄信、就讀意願,全部塞進同一封 mail。

那麼,請問系辦自己做了哪些事?

一、千錯萬錯,都是新生的錯?

一個剛錄取、剛報到、還不到一個月的新生,找不到指導教授。

這件事到了系辦語言裡,好像很快就被翻譯成學生的問題。

學生拖。

學生沒有心。

學生要趕快。

學生應該配合。

學生如果不讀,請寄放棄信。

很好。

那我只想問一句:系辦做了什麼?

二、找指導教授,是學生的努力;協助媒合,是系所的責任

研究所新生當然應該主動找指導教授。

這一點,沒有爭議。

但學生的主動,不等於系所可以零責任。

學生可以寫信。

學生可以面談。

學生可以詢問。

學生可以一再嘗試。

可是教授回不回信,學生能控制嗎?

教授名額是否已滿,學生能控制嗎?

名額資訊是否即時更新,學生能控制嗎?

哪些教授還能收,學生能完全掌握嗎?

系所是否加開名額,學生能決定嗎?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就不要把所有結果都塞回學生身上。

三、系辦有沒有完整揭露名額?

系辦在要求新生限期完成指導教授確認前,有沒有完整揭露每位教授可收名額?

有沒有即時更新名額變動?

有沒有提供仍有名額的教師清單?

有沒有說明哪些名額確定已滿、哪些仍有可能、哪些正在變動?

有沒有讓學生知道,自己到底還有哪些合理選項?

如果沒有,學生是在資訊霧裡找路。

學生在霧裡找路,系辦站在霧外說:你怎麼還沒找到?

這很方便。也很不公平。

四、系辦有沒有處理教授不回覆?

學生寄信給教授,教授未必回。

學生可以等。

可以再寄。

可以換人問。

可以焦慮。

可以睡不著。

可是學生不能替教授回信。

如果老師不回,系辦有沒有協助確認?

如果名額已滿,系辦有沒有協助轉介?

如果學生連續碰壁,系辦有沒有建立媒合流程?

如果都沒有,那所謂行政協助在哪裡?

只剩一封要求學生趕快的 mail 嗎?

五、系辦有沒有說清楚期限效果?

5 月 22 日以前要完成。

聽起來很有力。

但期限到了,會怎樣?

不簽特定教授,會不會影響錄取?

不交確認書,會不會影響報到?

不寄放棄信,會不會被當成放棄?

沒有在期限內完成,會不會影響註冊、學籍、修課、就讀?

系辦如果沒有說清楚,就不是單純提醒。

那是把不確定性丟給學生,讓學生自己害怕。

六、系辦有沒有告知救濟途徑?

如果學生不同意這種安排,找誰?

如果學生不想接受特定教授,怎麼辦?

如果學生認為期限過短,有沒有申請延長或協助媒合的程序?

如果學生認為放棄信文字造成壓力,有沒有正式申訴管道?

這些,系辦有沒有寫?

如果沒有,那學生不是被協助。

學生是被通知。

不是被輔導。

是被推進一個選項愈來愈少的走廊。

走廊盡頭還貼著三個字:放棄信。

七、這不是協助,這是行政卸責

真正的協助,是把資訊講清楚。

真正的協助,是提供可選擇的路。

真正的協助,是在學生碰壁時伸手接住。

真正的協助,是告訴學生權益不會因為沒有立刻簽特定教授就消失。

而不是把期限壓下去。

不是把剩餘名額丟過去。

不是把特定教授推到學生眼前。

更不是把放棄信放進同一封 mail 裡。

那不叫行政協助。那叫行政卸責。

八、學生還沒進門,已經開始背鍋

這件事最荒謬的地方在這裡。

學生還沒正式入學。

還沒修課。

還沒進實驗室。

還沒開始論文。

甚至連門都還沒真正踏進去。

結果已經開始被暗示:你太慢。你拖。你不積極。你如果不讀就放棄。

人還沒進門,鍋已經先送到他手上。

九、系辦該回答的不是學生為什麼還沒找到,而是自己做了什麼

不要只問學生為什麼還沒找到老師。

請先問系辦:你提供了什麼資訊?

你做了什麼媒合?

你處理了哪些困難?

你確認了哪些名額?

你告知了哪些權益?

你提供了哪些救濟?

你有沒有把期限效果說清楚?

以前有一句名言:

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

要問你為國家做了什麼。

這句話很有名。

但如果套到本案,大概可以改寫成:

不要問新生為系辦完成了什麼。

要先問系辦為新生做了什麼。

更何況,學生不是國家。

系辦也不是國父。

一個剛報到不到一個月的新生,還沒有正式進入研究生活,就已經被問:

為什麼還沒找到老師?

為什麼還沒簽?

為什麼還沒決定?

為什麼還不趕快?

為什麼不找指定教授?

為什麼不寄放棄信?

那我也想問:

系辦為學生做了什麼?

是把名額資訊完整公開了嗎?

是把仍有名額的教授清單即時更新了嗎?

是主動協助媒合了嗎?

是處理教授不回信的狀況了嗎?

是提供替代方案了嗎?

是明確告知學生不選特定教授也不影響錄取、報到、註冊、學籍、修課與就讀權益了嗎?

還是只是寄出一封信。

寫上期限。

寫上特定教授。

寫上不再另開名額。

再補上一句:

不就讀請寄放棄信。

如果這叫協助,那協助的標準也太低。

如果這叫輔導,那輔導的溫度也太冷。

如果這叫行政,那行政真的很輕鬆。

因為只要把問題丟出去,把期限設下去,把壓力寫進去,最後再回頭問學生:

你為什麼還沒找到?

這就很方便。

制度不用檢討。

名額不用說明。

媒合不用處理。

權益不用告知。

救濟不用提供。

只要一句話:

學生還沒找到老師。

問題就變成學生的了。

真有效率。

但這不是高等教育。

這是把行政責任外包給新生。

結語

系辦如果只是把學生推向特定教授,那不叫協助。

系辦如果只是把期限丟給學生,那不叫輔導。

系辦如果只是把放棄信放到學生眼前,那不叫行政。

那叫把責任包一包,塞回剛報到不到一個月的新生手上。

真有效率。

只是效率用錯地方了。

人還沒進門第17篇結尾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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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篇|結尾梗圖|千錯萬錯,都是新生的錯?

人還沒進門。

問題已經進場。

請把法源、權限與學生權益說清楚。

人還沒進門|第 1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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