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國民法庭新地圖:停電,換場,我還有點興奮
熟悉的法官,全新的場地

本文為事件紀實與程序觀察,引用之書狀、裁定、截圖及附件,均以檢驗程序、爭點、證據與法律要件之關聯性為目的。
涉及個資、地址、電話、戶號、簽名、印章、條碼、非必要第三人資訊,均已遮蔽。
本文不以網路輿論取代法院判斷;本文只做一件事:把文件、日期、頁碼與程序放回陽光下檢驗。
那天本來在第二法庭。
後來被通知,因為第二法庭停電,改到另一個法庭。
而且,是國民法庭的空間。
我第一次進到那個法庭。
說真的,我還有點興奮。
不是因為案子多刺激。
是因為環境終於換了。
一、二、三法庭,我都走過了。
現在竟然開新地圖。
我這個人很容易膩。
重複的事,引不起太大興趣。
同樣的安檢。
同樣的走廊。
同樣的法庭門口。
同樣的等待。
同樣的原告「某某等」。
次數多了,驚喜感自然下降。
但新的法庭就有意思。
尤其是國民法庭。
那個空間本身就有一種舞台感。
我心裡還想:好吧,今天至少有新地圖可以開。
時間稍微延後。
很正常。
法院不是高鐵。
上一庭有時提前,有時延後。
因為法庭裡是人。
是主張。
是證據。
是爭點。
是你來我往。
沒有人可以像火車時刻表那樣準時。
反正我也不急。
我繼續閉目養神。
上一庭結束後,輪到164案進場。
先講穿著。
長褲。
T-shirt。
涼鞋。
筆電。
沒有一絲不敬之意。
我對法院沒有不敬。
只是我真的太熟了。
熟到出庭對我來說,已經不是什麼需要盛裝出席的重大儀式。
它就是一個行程。
有人下午去開會。
有人下午去上課。
有人下午去郵局。
我下午去法院。
很合理吧。
熟悉的法官。
全新的環境。
我坐下。
筆電打開。
準備進入司法省電模式。
這個模式很重要。
輪到我講話,我精準出手。
輪不到我講話,我安靜。
安靜到可以寫連載。
安靜到可以閉目養神。
安靜到看起來像透明人。
這不是消極。
這是成熟。
以前法律小白會怕錯過每一句。
現在我知道,真正重要的不是每一句情緒,而是最後能不能對上爭點、證據與構成要件。

我不是因為輸贏評價法官。
我評價的是程序。
一比較,才知道誰值得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