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學生不是名額,是國家未來希望
不期待特權,只要求別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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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系列寫到目前為止,我想先停下來,問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高等教育到底是以學生為中心,還是以行政方便、教師名額、系所控管為中心?
一、學生不是名額,是國家未來希望
學生不是名額。
學生不是缺額控管下可以被推來推去的數字。
學生不是行政作業中等待處理的項目。
學生是一個人。
是一個家庭長年支持、陪伴、期待下走到這裡的孩子。
是父母眼中的寶貝。
是親人心中的希望。
更是國家未來的棟樑。
尤其,能以正取身分考進這間頂尖學府研究所的學生,本來就是國家未來值得珍惜的人才。
他不是來要特權。
他不是來要求破例。
他不是來要求學校替他鋪好所有道路。
他只是剛錄取。
剛報到。
剛進入一個新環境。
還在摸索。
還在努力。
還在一封一封聯繫教授。
還在一次一次面對碰壁。
在這個階段,學校最少應該做的,不是施壓。不是貼標籤。不是用期限逼迫。不是用名額導向。不是把「放棄信」放到他眼前。
高等教育不必寵學生。
但不能壓迫學生。
學校不必給學生特權。
但不能把學生推到牆角。
學生不是行政方便的犧牲品。
學生不是系所名額控管的耗材。
學生更不是一封 email 裡可以被輕易推向放棄的人。
如果高等教育連這一點都看不見,那問題就不只是一封信。
問題是:這個體系,還記不記得自己存在的理由。
二、高等教育到底以誰為中心?
高等教育,到底是以學生為中心,還是以行政為中心?
是以學生的學習權、受教權、選擇權為中心?
還是以系所方便、名額控管、行政作業、教師安排為中心?
在本案中,我看不到以學生為中心。
我看到的是,一個剛錄取、剛報到、還沒正式進入新環境的研究所新生,在努力聯繫指導教授、到處碰壁、焦慮等待時,收到的不是協助,而是期限。
不是輔導,而是壓力。
不是選擇,而是導向。
不是支持,而是放棄信。
三、這是第一次,還是例行?
這件事有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
這是第一次嗎?
如果這是第一次,為何做得如此熟練?
為何可以如此自然地把期限、特定教授、缺額、放棄信放在同一封信裡?
為何可以如此自然地讓錄取新生面對「指定路線」與「放棄就讀」之間的壓力?
如果這真的是第一次,那就更應該立刻遏止。
因為第一次若不制止,就會發芽。
發芽之後,就會滋生。
滋生之後,就會變成制度。
最後,大家會習慣。
行政會習慣。
系所會習慣。
學生也會被迫習慣。
那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四、如果不是第一次,那問題更嚴重
如果這不是第一次,那就不是單一事件。
那就必須追問:
以前有多少學生被這樣處理過?
有多少學生曾經在期限壓力下,接受了非本意的指導教授安排?
有多少學生曾經因為害怕、焦慮、資訊不對等,而選擇放棄?
有多少學生表面上沒有抗議,實際上留下了陰影?
高等教育裡,最安靜的受害,不一定沒有發生。
很多時候,只是學生不敢說。
學生剛進入一個新環境。
教授高高在上。
系辦掌握資訊。
學校是龐大體制。
一個剛錄取的新生,有多少能力說不?
有多少能力反抗?
有多少能力要求法源、要求權限、要求程序?
這些問題,不能因為學生沉默,就當作沒有問題。
五、系辦只是行政單位,權力從哪裡來?
系辦是行政單位。
行政單位的權力來自法源、規定、授權與程序。
不是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不是覺得方便就可以形成壓力。
不是因為名額不好處理,就可以把壓力轉嫁給錄取新生。
那麼,系辦到底憑什麼?
憑什麼說一個學生「沒有心要找老師或就讀」?
憑什麼把一個月期限說成必須完成?
憑什麼把特定教授名額與未找到指導教授的新生連在一起?
憑什麼把放棄信放進同一個壓力情境裡?
如果這些不是系主任或其他有權責主管授權,那問題更嚴重。
因為一個行政人員,竟然可以自行對錄取新生形成實質壓力。
如果這些是系主任或其他有權責主管授權,那問題也沒有比較小。
因為那代表這不是個別承辦人的用語失當,而是系所層級的行政處理模式。
不論哪一種,都必須說清楚。
六、一般學生有能力反抗嗎?
很多人可以事後輕鬆地說:
你不接受就拒絕啊。
你有問題就申訴啊。
你覺得不對就去問啊。
這些話很容易說。
但請回到現場。
一個剛錄取的新生。
一個還沒正式開學的學生。
一個剛進入陌生系所、陌生教授群、陌生行政體系的人。
他面對的是教授。
面對的是系辦。
面對的是名額。
面對的是期限。
面對的是「如果確定不就讀,也請 email 放棄信」。
他真的有能力說不嗎?
他真的知道自己可以說不嗎?
他真的敢說不嗎?
學生權益,在這個過程裡,被放在哪裡?
七、一般家長有能力維權嗎?
再問一個更現實的問題。
一般家長有能力替自己的孩子維權嗎?
有能力看懂這些行政語言背後的壓力嗎?
有能力面對高等教育體系、系辦、教授、學院、校方團隊嗎?
有能力一封一封要求法源、權限、證據、程序嗎?
有能力把事件整理成文件,送到校方、送到教育部,並要求正式處理嗎?
多數家長沒有。
多數學生也沒有。
所以問題不是只有我兒子。
問題是:
如果今天遇到這件事的不是我兒子,而是一個更安靜、更害怕、更沒有資源的學生,他會怎樣?
他會不會就吞下去?
會不會就接受?
會不會就放棄?
會不會從此覺得,原來高等教育的大門,是這樣開的?
八、我為什麼介入?
我介入,不是因為我要替孩子控制一切。
我介入,是因為我看到這已經超過一個剛錄取新生可以自行處理的範圍。
我看到的不是單純媒合問題。
我看到的是行政權力、資訊不對等、期限壓力、特定導向與放棄就讀文字,合在一起,對學生形成壓迫。
我還有能力。
我看得懂。
我知道這裡面有問題。
所以我介入。
九、我用法律問,也用常理問
我用法律問:
法源在哪裡?
權限在哪裡?
程序在哪裡?
證據在哪裡?
如果沒有法源,就不該這樣做。
如果沒有權限,就不該這樣寫。
如果沒有程序,就不該形成壓力。
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該對學生作成不利評價。
這不是刁難。
這是行政單位面對學生時,最基本的界線。
就算不談法律,用常理看,也一樣不對。
如果這是你的小孩,你能接受嗎?
如果你的孩子剛錄取、剛報到,還沒開學,還在努力找老師,還在到處碰壁,學校卻寄來一封信,告訴他:
某組不會再另開名額。
要就讀只能找某一位教授面談。
不就讀就寄放棄信。
你會怎麼想?
你會覺得這是協助?
還是壓力?
你會覺得這是輔導?
還是逼迫?
你會覺得這是行政提醒?
還是實質導向?
只要還有一絲絲人性,就不該在這個階段對學生施加這種壓力。
更何況,這不是一般私人關係。
這是學校。
這是高等教育。
這是教育行政人員選擇的工作。
我沒有要求每一個人都要有偉大的同理心。
但如果你選擇在學校服務,面對學生,就是你的工作。
學生不是你的麻煩。
學生不是你的負擔。
學生不是你名額控管下的數字。
學生是你這份工作存在的理由。
十、換位測試
最後,我做一個最簡單的換位測試。
如果今天,換成一位剛錄取、剛進入本校服務的行政人員。
他原本以為,自己進入的是一所頂尖學府。
他原本以為,自己仍有正常選擇職務、適應環境、理解制度的機會。
結果學校告訴他:
你現在只剩一個位置可以去。
5 月 22 日前,請你去該單位報到。
本校不會再另開其他職缺。
如果你確定要留下,就只能接受這個位置。
如果你不接受,請 email 自動離職信。
不要占著缺額。
不要耽誤我們通知備取人員。
請問,你能接受嗎?
你一定不能接受。
因為你馬上會知道,這不是協助。
這不是輔導。
這不是正常行政。
這是壓迫。
這是用期限、缺額與離職文字,把一個剛進入體制的人,逼進沒有真正選擇的選擇。
那麼,請回頭看學生。
為什麼同樣的方式,用在行政人員身上,你會覺得不合理?
用在剛錄取的新生身上,就可以?
為什麼你不能承受的壓力,學生就必須承受?
為什麼你不能接受的行政語言,學生就必須吞下?
為什麼你不願意被這樣對待,卻可以這樣對待學生?
這就是本案最核心的問題。
你若不願被如此對待,就沒有資格如此對待學生。
高等教育不是壓力測試場。
系辦也不是學生命運的閘門。
學生剛進門,學校該做的是協助他理解制度、找到方向、完成銜接。
不是在門口告訴他:
只剩這條路。
不要就放棄。
別占缺額。
十一、這不是結尾
這不是結尾。
這只是目前進度的後記。
本案真正要回答的,不只是某一封信寫得好不好。
而是:
高等教育是否仍然記得,學生才是中心?
錄取新生是否應在還沒進門前,就被行政壓力推到門口?
系所是否可以用名額、期限、特定教授與放棄信,組成一個讓學生難以拒絕的壓力場?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必須制止。
如果曾經發生,就必須查明。
如果已經影響學生,就必須救濟。
如果有人失職,就必須究責。
因為門口不該先放一封放棄信。
學生還沒進門。
學校至少應該先記得:
他是學生。
不是名額。
不是麻煩。
不是行政作業的耗材。
他是國家未來的人才。
不期待特權。
只要求別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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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還沒進門。
問題已經進場。
請把法源、權限與學生權益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