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EECloud
這個名字,就是我
從自己的電腦、校內架站、教學研究,到不同網站陸續被檢舉;最後停掉舊站、搬出校園、重新申請網域。
這不是搬家。這是重生。
有些網站,是規劃出來的。
有些網站,卻是被事情逼著重新長出來的。
SCHEECloud,比較像後者。
這是重生。
原來的網站,我停掉了
我進大學後不久,就建立了自己的教學網站。
從那時開始,一路用了 10 多年。
整體架構長年延續,沒有真正做過一次徹底的大改版。
能用,就繼續用。
教材放上去。
研究放上去。
教學需要什麼,就再加一點。
它陪我走了10多年。
但是後來,一連串事情開始發生。
網站不只是被看。
它慢慢成了蒐證的場合。
內容被截。
網址被記下。
畫面被保存。
只要和我有關的材料,就可能被送進下一個檢舉場合。
到了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搬出去。
先把一件事情說清楚:那是我自己的電腦
我原來的網站網址是:
網址是在 ndhu.edu.tw 網域之下。
但是硬體本身,是我自己的電腦。
我自己的電腦。
我自己架站。
我自己管理。
我自己維護。
電腦放在校內的專用教室,透過校園網路對外連線,並使用當時的校內網域網址。
也就是說:網址與網路環境屬於校內環境;但主機硬體、網站建置、程式、內容整理與日常維護,都是由我自己處理。
不是學校主機。
不是學校人力替我維護。
網站功能也都是我自己建置。
我需要什麼功能,就自己寫。
學生需要什麼,就加。
教學需要什麼,就做。
研究需要什麼,就放上去。
就這樣,一路用了 10 多年。
一切,其實都是從買下三銳首富大樓兩間房開始
如果把時間往前拉,後來這一大串事情其實有一個很清楚的轉折點。
買下兩間房。
也就是大樓裡的兩戶。
本來只是買房子。
結果後來,進入社區公共事務。
接觸管委會。
處理大樓裡大大小小的問題。
再一路走進後來的檢舉、陳情、訴訟、文件與資料整理。
買的是兩間房。
後來得到的,卻是一整套人生體驗。
而在我目前所看到、所掌握的這些相關檢舉資料中,
檢舉者就是黃兆伸與林艾君兩人。
兩人是夫妻,也是三銳首富其中一戶的住戶。
從大樓公共事務,到我的教學、網站、上課使用 LINE,再一路延伸到我的教師職務,
我目前看到的這批檢舉資料,就是這兩人的名字。
而檢舉後來也不只是停在社區事務。
只要是和我有關的東西,幾乎都可能變成檢舉素材。
一段文字。
一張截圖。
一個網站。
一份行政機關回函。
一篇公開文章。
一份公開文件。
先被檢舉的,甚至不是網站
一開始,被檢舉的還不是網站本身。
更值得記下來的是:提出這類檢舉的並不是我的學生。
是校外人士。
我和他們之間唯一真正的交集,就是:同一棟大樓。
再後來,檢舉一路延伸到網站。
接著,原來的教學研究網站也成了檢舉對象
我的教學研究網站開始被檢舉。
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網站裡放了被認為與教學、研究無關的資料。
接著,網站又被冠上「利用東華大學教學網站……」之類的負面描述。
甚至在檢舉文件中,直接出現「施清祥利用東華大學教學網站誹謗及妨害陳情人名譽」這類標題。
於是,一個我自己架設、自己維護、長期用於教學研究的網站,不只是被檢視內容,還開始被放進另一套指控裡。
這張附圖只是整個檢舉過程中的一小部分。真正累積的檢舉、附件與延伸材料,遠比這幾張圖多得多。
檢舉之後,還會產生新的東西:回函
有人檢舉。
機關收到。
機關處理。
機關回函。
照理說,事情到這裡應該就是:檢舉、處理、回覆。
但是我後來看到的不是這麼單純。
回函,再被送進法院與其他機關。
原本只是某一次檢舉所產生的行政回覆,到了下一個程序裡,又可以被重新拿來解讀。
它可以被送進法院。
也可以被送往其他機關。
下面這張圖,就是一個實際例子。
原本因某次檢舉而產生的校方回函,後來又被放進法院書狀,成為對我不利的「證據4」。
接著,又可能成為下一輪檢舉、陳情或訴訟裡新的「證明文件」。
於是我慢慢看到一個很值得記錄的循環:
- 先檢舉。
- 產生回函。
- 把回函送進法院或其他機關。
- 回函被重新包裝成新的指控材料或證明文件。
- 新的程序再產生新的文件,再進入下一輪。
文件可以愈來愈多。
但原始事實,還是只有原來那一個。
這也是我後來為什麼愈來愈重視:
原始文件到底寫了什麼。
而不是:
別人後來說那份文件「代表了什麼」。
後來,我又替大樓做了另一個網站
後來,我進入大樓公共事務。
我會做網站。
我也會寫程式。
大樓有需要,那就做。
整理資料。
公告資訊。
保存公共紀錄。
讓住戶可以查詢。
說穿了,就是一個:
沒有收費。
沒有接案。
不是營利事業。
用途很簡單:
整理大樓公共資訊,供住戶使用。
而這個網站,和前面的教學研究網站,不是同一個網站。
但是:
架在同一台我的電腦上。
↙ 教學研究網站|教學、研究、輔助科技
↘ 大樓公共資訊網站|公告、資料、公共紀錄
網站不同|用途不同|主機相同
一個網站主要用於教學研究。
另一個網站主要用於大樓公共資訊。
網站不同。
用途不同。
主機相同。
而那台主機,是我自己的電腦。
當時放在校內。
可是,大樓網站也被檢舉了
我原本看到的是:
我會做。
大樓需要。
那就幫忙做。
整理資料。
保存紀錄。
讓住戶方便查詢。
很自然。
但是到了另外一種文字裡,同樣一件事情,卻有了完全不同的名字。
「公器私用。」
「侵占公家資源。」
甚至連刑法條文都可以被搬進來。
我看到這些文字時,真正讓我開始思考的,已經不只是「有人檢舉我」。
而是同一件事情,經過不同的命名、截取與描述,竟然可以變成完全不同的故事。
同一件事情,換一個角度,就可能變成另一個故事
我後來常常想到一件事情。
看出去的東西,往往也是善的。
我會做網站。
大樓有需要。
我就做。
我看到的是:
服務。
整理。
學生。
特殊教育。
我的日常本來就在教學、研究、學生與特殊教育之間工作。
遇到問題,我習慣用自己會的技術把事情整理好、把工具做出來。
大樓有公共資訊需要整理,我看到的也是同一件事:能做,就做;能服務,就服務。
但是同一件事情,換一個眼光,可以變成:
私人兼職。
公器私用。
侵占公家資源。
甚至刑事犯罪。
所以我愈來愈覺得:
網站本身沒有善惡。
電腦沒有善惡。
網址也沒有善惡。
事情本來只是事情。
真正讓故事改變的,往往是:
人怎麼看它。
如果先用負面的框架看一個人,再普通的網站、文件、文章與圖片,也可能被重新排列成另一套故事。
一念之間。
同一個網站,可以是公共服務。
也可以在另一份文字裡,變成一項指控。
一件事情,本來只有一件
這幾年,我慢慢看懂了一件事。
很多爭議,不只是「事情本身」。
還包括:
事情被怎麼截取。
怎麼命名。
怎麼描述。
最後又被包裝成什麼。
一段本來有前後文的對話,只抽幾句,可以長出新的意思。
一份行政往來文件,可以被賦予比原文更遠的意義。
一個免費提供大樓使用的網站,也可以被重新定義成另一種性質。
事情本來只有一件。
但是經過不同的敘述,就可能長出很多版本。
不只網站,連我公開的文件,也可以被重新變成另一個故事
後來我才發現,會被截取的,不只是網站。
我公開的文章。
我公開的說明。
我放在網站上的文件。
Facebook 貼文。
AI 製圖。
甚至我針對事件留下的公開紀實。
只要先對我這個人有一套負面框架,這些東西都可以被截圖。
截一張。
再截一張。
然後送進檢舉。
送進訴訟。
再加上一層新的命名與負面定性。
截圖是別人選的。
後來加上去的故事,
又是另外一件事。
這也正是我前面說的:
如果先用負面的框架看一個人,再普通的網站、文件、文章與圖片,也可能被重新排列成另一套故事。
我原本以為,公開文件最大的用途,是讓事情可以被查證。
後來我才知道,它還可以有另一種用途:
被截取、被重新排列,再成為檢舉或訴訟裡的負面材料。
而且有時候,書狀甚至會直接把目的寫出來。
看到這一句,我反而不用再猜。
不是我說書狀在做人格描寫。
這句話,就是書狀自己寫的。
SCHEECloud,也進法院了
黃兆伸、林廣輝、黃素虹以大樓公共事務為由對我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三人各請求10萬元。
可是書狀裡,不只談大樓。
我的網站文章。
我對東華大學的公開批評。
我對檢察官的公開評論。
AI 製圖。
都可以被截進去。
再加上負面定性,放進同一份訴訟材料。
那我就會問:
這是在證明三名原告的損害?
還是在累積一份「施清祥這個人有多不當」的負面人格印象?
如果是一件損害賠償訴訟,最後真正要回答的,仍然是:
哪一個具體行為?
侵害哪一項權利?
誰受到什麼損害?
損害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在哪裡?
截圖可以增加,形容詞可以增加;法律要件不會因此減少。
任何普通正常的事,也可以被寫成一根刺
前面談的是網站、貼文、公開文件與行政回函。接下來,我把同一個問題縮到一筆最普通、也最容易核對的帳務:6,100元門禁設備。
不是靠形容詞判斷。把訴狀與原始帳務放在一起,看時間順序,看原文。
再普通、再正常的公共事務,
也可以被寫成一根刺,甚至被寫成「不法」。
6,100元。
訴狀怎麼寫這6,100元?
對方在訴狀裡寫:
也就是說,一筆大樓門禁設備採購,被一路寫成:
- 擅自解約。
- 公共基金支出。
- 謊稱自行墊付。
- 明知故意欺騙。
- 財務管理疑慮。
這些字很重。
所以我反而更想把原始資料拿回來看。
可是,證據13自己寫了什麼?
對方自己提出的證據13,是114年5月社區收支明細。
第8項寫得很清楚:
及空白門禁卡 6,100元」
主委代墊。
四個字,就寫在他們自己提出的證據裡。
我的處理方式也很單純:大樓需要門禁設備,我先代墊處理,設備買回來供大樓使用,後續再依社區帳務程序核銷。
「主委先行代墊」與「最後由公共基金支出」,本來就不是互相排斥的兩件事。
先拿自己的錢付款,之後由社區公共基金核銷,帳務最後當然會出現公共基金支出。
公共基金最後有支出,並不會反過來讓前面的「代墊」四個字消失。
先把背景放回來:當時大樓幾乎癱瘓,財務根本無法動支
這一筆6,100元,如果只看訴狀裡最後的「公共基金支出」,很容易把前面的時間順序全部看掉。
真正的背景是:
我接手大樓公共事務時,大樓運作幾乎癱瘓,財務一時根本無法正常動支。
可是大樓的安全不能等。
門禁壞著,不能因為帳務還沒恢復,就叫77戶住戶一起等。
所以我先處理。
我先代墊。
不是先拿公共基金。
不是等到所有財務程序都恢復才開始處理。
而是先拿自己的錢,把大樓最基本的進出安全做起來。
6,100元,我替77戶做了什麼?
這不是只買一個門禁盒子。
我處理的是整棟大樓的門禁使用。
77戶,每戶提供5張感應門卡。
也就是光住戶基本配置,就有385張感應卡。
每一戶還有自己的專屬開門密碼。
住戶如果忘了帶卡,也可以直接用自己那一戶的密碼進入大樓。
另外還有人臉辨識。
而且不是一戶只能設定一張臉。
每戶可以依家庭實際需要,替多人建立各自的專屬人臉辨識。
走到門口,掃臉就可以進大樓。
整套系統同時具備RFID、密碼輸入、人臉辨識、Wi-Fi等功能。
我還另外找人完成安裝。
設備裝好。
住戶可以使用。
大樓安全先恢復。
專屬密碼
多人專屬人臉辨識
RFID/Wi-Fi/安裝
全部6,100元。
我什麼時候請款?不是當下,是大樓恢復正常之後
當時財務不能動支,所以我先代墊。
等我接手之後,大樓的運作逐步恢復,財務也恢復正常,帳務可以依法處理之後,
我才依程序請款核銷這6,100元。
所以整件事情的時間順序其實非常清楚:
↓
安全不能等
↓
我先拿自己的錢代墊
↓
門禁設備買回來並完成安裝
↓
77戶開始使用
↓
大樓與財務恢復正常
↓
我才請款核銷6,100元
這就是完整事實。
可是,把時間順序抽掉,就可以寫成完全不同的故事
只要把前面的「財務不能動支」、「我先代墊」、「等恢復正常才請款」全部拿掉,
只留下最後帳本上的:
公共基金支出6,100元。
故事就可以被倒過來寫成:
↓
「所以你沒有代墊」
↓
「所以你說代墊是在說謊」
↓
「所以你明知故意欺騙」
↓
「所以你有財務管理疑慮」
在我看來,這已經不只是對帳務流程有不同理解。
這是把「先代墊、後核銷」的完整時間順序抽掉,再把結果倒過來當成我說謊的證明。
而且這不是只在群組裡講。
不是私下抱怨。
它被正式寫進訴狀,送進法院,還被放進三名原告向我各求償10萬元的案件裡。
一件原本只是「安全不能等,我先代墊把門禁做好」的事,
最後可以被寫成:
「明知故意欺騙」
「財務管理疑慮」
我看到這裡,只能說:
太離譜了。
同一頁再往下看:門禁之後,馬上接我的網站
而這一頁最值得看的,還不只是6,100元。
前面才剛把門禁代墊寫成「謊稱」、「故意欺騙」、「財務管理疑慮」,
下一段馬上又接到我的網站、AI製圖、我對東華大學與檢察官的公開批評。
而且書狀直接寫:
所以兩件表面上完全不同的事情——
一筆大樓門禁代墊。
我在SCHEECloud上的公開文章。
最後被放在同一頁、同一個負面框架裡。
說白一點,在我看來,就是把彼此不同的事情拉在一起,用來將我醜化,塑造成一個「很壞的人」。
門禁可以拿來寫我「說謊、欺騙」。
網站可以拿來寫我「不當、負面指摘」。
然後一起交給法官看。
設備沒有變。網站也沒有變。
真正改變故事的,是它被怎麼截取、怎麼命名、怎麼排列,最後又被拿去證明什麼。
單純的事情,可以被扭成一套負面故事
原始事情沒有那麼複雜。複雜的,是後來怎麼被截取、怎麼被命名、怎麼被重新排列。
同一件事,一層一層加上負面解釋,就可能長成完全不同的故事。
這是不是扭曲事實?我不替讀者下結論。
把訴狀和證據13並排,把「主委代墊」四個字放回來,自己看。
而這跟三名原告各10萬元的求償,到底有什麼關係?
這才是我真正想問的核心。
黃兆伸、林廣輝、黃素虹,是以大樓公共事務為由,向我各請求10萬元。
那麼,這一筆6,100元門禁設備到底證明了什麼?
黃兆伸因此受到什麼具體損害?
林廣輝哪一項權利因此受到侵害?
黃素虹的10萬元,又是怎麼從這筆6,100元算出來的?
如果只是要討論帳務程序,那就討論帳務程序。
如果要我賠錢,就應該證明損害賠償的法律要件。
但是把一筆公共門禁設備代墊寫成「故意欺騙」、「財務管理疑慮」,主要是在證明三名原告的損害,還是在累積「施清祥這個人很壞」的印象?
更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份書狀後面還直接寫了:
所以我才會一再問:
還是在一頁一頁建立被告的負面人格檔案?
眼裡有沙,普通的事也可能被看成刺
這又回到前面那句話。
先把人放進負面框架,普通的事也可能被看成刺。
我看到的是:
大樓需要設備。
我會處理,那就處理。
先代墊。
買回來。
裝起來。
讓住戶使用。
但是在另一套敘事裡,同一件事情可以一路變成:
擅自。
謊稱。
故意欺騙。
財務管理疑慮。
再送進法院。
事情沒有變;變的是它被怎麼命名、怎麼排列,最後又被拿去證明什麼。
最後,還是回到法律
既然這是一件損害賠償訴訟,最後還是得回到法律。
哪一個具體不法行為?
侵害誰的什麼權利?
哪一名原告發生什麼具體損害?
損害多少?
因果關係在哪裡?
為什麼因此變成三名原告各10萬元的私人求償?
也不能替法律要件簽名。
證據13反而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因為只要把原始資料放回桌上,讀者就可以自己判斷:
到底是在證明損害,還是在努力證明「這個人很壞」?
少少的入口成本,後面卻是一整串高成本
裁判費只是進法院的入口成本。
但訴訟真正的成本,從來不只裁判費。
依我目前整理,相關書狀已多次送進法院,頁數累積超過百頁;對我的負面定性與人格指控,數量更以百計。
大樓目前至少已經付出7萬元律師費。
法院多次開庭。
我還要花時間逐頁閱讀、逐項核對、找回原文、補回前後文、釐清時間線。
拆開一項指控,有時卻要花上一個小時。
這就是成本的不對稱。
書狀可以愈寫愈厚。
截圖可以愈放愈多。
但我要賠錢的法律理由,還是必須一層一層證明。
所以我現在愈來愈願意把完整原文留下來。
既然有人截圖,那我就把前後文一起留下。
既然有人把公開文件送進法院或其他機關,那我就把原始文件與後來的引用方式並排。
不是為了跟著每一個說法起舞。
而是讓讀者回到最簡單的問題:
後來又被說成了什麼?
這也是 SCHEECloud 做紀實最重要的一件事。
不是替任何人決定答案,而是把原始資料放回原來的位置。
於是,同一台電腦上的不同網站,都開始成為材料
先是我的教學研究網站。
被檢舉。
內容被檢視。
學校產生回函。
回函後來又被送進法院、其他機關,並可能在下一輪檢舉、陳情或訴訟裡,成為新的證明材料。
再來,我為大樓建置的另一個公共資訊網站,也被檢舉。
因為兩個網站都架在同一台放在校內的私人電腦上,「同一台電腦」又成為另一種連結方式。
網址被看。
IP 被查。
內容被截。
不同網站被放進新的敘事。
連我上課期間使用 LINE,也可以被另外拿去檢舉。
最後,這些事情一路走回我的教師身分
這才是整件事情真正讓我覺得值得紀錄的地方。
原本只是:
一台自己的電腦。
不同用途的網站。
教學。
研究。
大樓公共資訊。
LINE。
生活資料。
社區紀錄。
可是經過一次又一次檢舉之後,範圍愈來愈大。
最後,甚至一路回到:
在後續檢舉文件裡,這些事情又被放進要求學校處理我的理由中。
甚至提出:
不續聘。
也就是說,事情從住宅社區開始。
經過網站。
經過 LINE。
經過學校回函。
經過法院。
最後,又回到我的大學職務。
到了這裡,已經不只是:
「對某件事情有意見。」
而是整個範圍一路向外擴張。
我最後做了一個決定
我想得很簡單。
既然一台自己的電腦放在校內,會一直成為各種敘事的材料,那就:
停掉舊站。
把設備與網站環境移出校園。
不再透過校園網路對外。
重新申請自己的網域:
重新設計。
重新整理。
重新上架。
原本只是想把網站搬出去。
結果後來,我乾脆:
搬到校外之後,這個網站也被檢舉
我原本以為:
網站都搬出去了,總該結束了吧。
電腦搬走。
網站環境搬走。
不再使用校園網路對外。
新的網域也自己申請。
總可以了吧?
結果,沒有。
SCHEECloud 這個網站,也被檢舉。
以前是校內網站被檢舉。
後來是大樓網站被檢舉。
再後來,網站已經搬到校外、改成自己的網域,我在自己的網站上寫自己的紀實,一樣可以被陳情到學校。
後來,我收到校方轉達的 Mail。
主旨寫著:
我必須把文件真正的意思寫清楚。
這不是校方認定我已經「破壞校譽」。
文件寫的是:有人陳情,陳情者認為相關言論「疑有損校譽」,校方轉達院長的善意提醒。
我的回覆:先把程序與法源拿出來
我沒有因為又有人陳情,就立刻寫十頁說明。
我的回覆只有兩件事:
二、請提出本人依法負有回應義務的法源。
在這些東西沒有出示之前,我的立場很簡單:
我沒有任何義務隨之起舞。
檢舉,是權利;不是免費遙控器
人民有檢舉、陳情的權利。
我同意。
但「你可以檢舉」,不等於「我必須跟著每一次檢舉起舞」。
在我這幾年的經歷裡,同一批事情可以被送往東華大學、教育部、監察院、縣政府,也可以進入法院或其他程序。
送件的人,也許只要整理一封信、附幾張截圖、按下送出。
後面卻有人要收件、分案、閱讀、查資料、回函、開會、應訴、開庭。
後面整個社會支付的處理成本,卻可能很高。
所以我現在不再先問:「我要怎麼解釋?」
我先問:
完整陳情內容呢?
附件呢?
具體事實呢?
法源呢?
有義務,我依法處理。
沒有義務,就不要把「有人又按了一次送出」自動翻譯成「施清祥現在必須重新自證清白」。
但你沒有因此取得遙控我的權利。
網站搬走了。
檢舉沒有跟著停。
那也是 SCHEECloud 歷史的一部分。
我寫的是紀實
我寫的是自己的經歷。
我留下的是自己走過的紀錄。
原始文件存在,就留下。
時間順序存在,就整理。
事情怎麼發生,就怎麼寫。
至於資料全部攤開以後,誰好看,誰難看,那不是紀實可以控制的事情。
不是替任何人修圖。
紀實的工作,
是把事情留下來。
本頁提及的「侵占公家資源」、「公器私用」、「誹謗」、「妨害名譽」、「破壞校譽」等文字,係整理檢舉文件中的指控或主張;本頁呈現這些內容,並不表示相關指控已經法院或學校認定成立。
原本只是搬家,後來變成重生
事情沒有因為搬出去就自動停止;但網站也沒有因此停下來。反而從這裡開始,真正重做。
既然都搬了,乾脆重新看一次整個網站。
十幾年沒有真正重做的東西,全部翻出來。
首頁重做。
架構重整。
內容重新分類。
舊資料重新整理。
新的教學工具重新整合。
原本散在不同地方的東西,開始一個一個回來。
舊內容重新上架。
新的內容,繼續長。
版本註記:這張截圖保留當時首頁畫面,畫面中的「SCH Cloud」為舊標示;本站正式名稱現統一使用 SCHEECloud。
點圖可看完整大圖。
現在的 SCHEECloud
現在再看 SCHEECloud,它早已不是以前那個單純放教材與研究資料的網站。
生活紀實。
公共紀實。
教學。
服務。
投資紀實。
研發。
工具。
作品。
開始一個一個重新匯流。
它不再只是舊網站搬家。
也不只是把資料移到校外。
它已經變成一個:
重新整理。
重新命名。
重新長出來。
的地方。
想到的,我做出來。
網站搬到校外之後,沒有停。
反而長得更完整。
為什麼有一顆珍珠?
我後來很喜歡用珍珠來比喻這段過程。
一顆珍珠的開始,不是完美。
反而可能是一點異物。
一點刺激。
一點瑕疵。
甚至是一點受傷。
一粒沙進去了。
珍珠貝沒有辦法叫那粒沙消失。
它只能一層一層包覆。
一層。
再一層。
再一層。
最後,原本讓它不舒服的東西,反而成了一顆珍珠。
有些事情,當下是麻煩。
時間拉長以後,卻可能變成另一種東西。
如果沒有那些事情,我大概不會停掉舊站。
不會這麼快把網站環境全部搬出校園。
不會重新申請自己的網域。
也不會逼自己重新審視一個用了十幾年的網站。
最後它變成什麼,不再由你決定。
結果,反而有了現在的 SCHEECloud。
更完整。
更自由。
功能更強。
內容也比以前多得多。
而且還在繼續增加。
裡面甚至還有彩蛋。
所以,我開始寫
網站既然重新成立,就不要浪費。
我開始把一路走過的事情寫下來。
一篇。
再一篇。
生活紀實。
公共紀實。
法院。
社區。
旅行。
教學。
研發。
想到什麼,就整理。
能留下的,就留下。
原始資料留下。
時間順序留下。
完整脈絡留下。
至於讀者怎麼判斷,讓資料自己說話。
寫到現在,數量已經相當可觀。
而且還會繼續。
想到的,我做出來。
我不只是寫,我還會做
我本來就不是只喜歡寫。
想到一個功能,我會想辦法把它做出來。
教學需要,就做教材。
學生需要,就做工具。
輔助科技有新的想法,就做原型。
能放到網頁,就放到網頁。
能讓別人直接使用,就盡量做成可以直接使用。
所以現在的 SCHEECloud,已經不是以前那種:
「老師個人網頁。」
它有:
生活紀實。
公共紀實。
Teaching。
服務。
研發。
工具。
作品。
還有一些不先告訴你的:
然後,我重新看見這個名字
網站重新設計之後,我也重新看了一次這個名字。
原來,它不是隨便拼出來的。
它很像我自己。
SCH,是我
SCH,是我的英文識別。
所以這個名字的第一個部分,不是公司。
不是產品。
也不是抽象縮寫。
就是我。
EE,是我的起點
EE,是:
Electrical Engineering
電機工程。
這是我的專業出身。
後來,我走進特殊教育。
走進輔助科技。
走進教學。
走進研究。
也一路自己設計產品、工具與網站。
走得很遠。
但是,起點沒有消失。
EE,不只是兩個英文字母。
它也是我做事情的方法:
設計。
驗證。
再做出來。
Cloud,是現在
Cloud,就是雲端。
以前做過的東西,可能躺在某一台電腦。
教材是一個資料夾。
研究是一個資料夾。
照片在另外一處。
文章又是另一個地方。
現在,我把它們慢慢放回同一個入口。
不是把所有東西混在一起。
而是:
重新匯流。
不是 SCHEE Cloud
這一點,我也要寫清楚。
不是兩個字。
不是:
SCHEE Cloud
正式名稱是:
網址就是:
一個完整的名字。
SCHEECloud,不只是網站
如果只說它是一個網站,其實太小了。
它更像是一個容器。
也是一個長期紀錄。
把我走過的路。
做過的東西。
想到的事情。
一點一點放進來。
有些路,是自己選的。
有些路,是事情來了,只能走下去。
能寫的,寫下來。
能整理的,整理清楚。
能做成工具的,就真的把它做出來。
人走過的路,最後都會留下痕跡。
我只是把那些痕跡,一點一點,留在這裡。
網站還會繼續長
現在看到的,只是現在。
不是完成。
生活紀實還會增加。
公共紀實還會增加。
教學還會增加。
服務還會增加。
工具還會增加。
新的想法。
新的作品。
新的研發。
還會繼續進來。
所以,我從來沒有把 SCHEECloud 做成一個靜態作品集。
每天,都可能再多一點東西。
回頭看,原來那一粒沙沒有白來
如果沒有當初那些刺激,那些麻煩,那些我本來不想遇到的事情,也許今天就沒有這個網站。
所以現在回頭看,我不需要替過去美化。
麻煩就是麻煩。
受傷就是受傷。
檢舉就是檢舉。
要求解聘,就是要求解聘。
但是,一粒沙進來以後,最後要一直變成傷口,還是慢慢變成一顆珍珠,後面的事情,還可以自己做。
我買了兩間房。
然後,事情開始了。
從一台自己的電腦。
不同用途的網站。
教學。
研究。
大樓。
社區。
檢舉。
學校。
法院。
紀實。
教學工具。
研發。
一路走到今天。
最後,反而長出了:
EE,是我的起點。
Cloud,是我把一路走過的東西留下來的地方。
一台自己的電腦開始。
最後,成了一朵自己的雲。
這是重生。
這就是 SCHEECloud。
有一天,我可能不再走這些路了。
但是我走過、想過、做過的東西,還會留在這裡。
原始資料|不用只相信我
寫到這裡,我不要求任何人只相信我的敘述。
因為這是一篇紀實。
我說網站被檢舉,那就把檢舉文件放出來。
我說網站被寫成「公器私用」、「侵占公家資源」,那就讓大家直接看原始文字。
我說檢舉一路延伸到名譽、校譽與教師身分,相關資料也應該留下來。
看原文。
看日期。
看前後脈絡。
我的原則:
作者可以敘事,證據必須自己站得住。
我可以控制自己怎麼寫;我不能控制原始文件攤開以後,事情看起來如何。
紀實不是替任何人修圖。紀實,是讓原始資料回到原來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