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一張老照片,把我打回三十年前
一張三十多年前的大學生活照,把我從法庭支線拉回青春現場。
本文為生活記憶與連載側記。老照片與留言截圖用於呈現時間、記憶與同學情誼之脈絡;非必要姓名與辨識資訊已遮蔽。
這不是法律文。這一篇,是時間突然回頭看了我一眼。
這一篇,寫於高雄小港機場。
窗外,是停機坪。
飛機停在那裡。
旅人來來去去。
我坐在機場裡,打開筆電。
螢幕上,是我的網站。
施清祥事件紀實與連載作品。
這畫面本身就很奇妙。
一邊是機場。
一邊是連載。
一邊是現在。
一邊是過去。
我原本只是發表了一篇「6月4日法庭支線」。
那一天,本來只是法院開庭。
後來變成開不完的庭。
再後來,我把它寫成紀實連載。
再再後來,我把連載貼到FB。
原本以為,只是公開一場法庭程序。
只是把文件、日期、頁碼、庭訊過程,放到陽光下。
結果沒想到。
這篇文章不只被現在的人看見。
它也被過去的人看見。
一位多年未見的老同學,在我FB底下留言:
稍微消消火氣,同學們陪你吃吃火鍋!
很簡單的一句話。
沒有法條。
沒有案號。
沒有書狀。
沒有程序異議。
也沒有什麼第七份、第八份、第九份。
就是老同學一句話。
同學們陪你吃吃火鍋。
你看,這句話多溫暖。
我這一年多,被訴狀、卷宗、教評會、地檢署、法院、答辯狀一路訓練。
訓練到現在,我看到「附件一」會自動警覺。
看到「補充理由」會立刻分類。
看到「不爭執事項」會本能想拿筆畫線。
結果,老同學一句話,直接把我從法庭拉回火鍋桌。
這不是法律效果。
這是人生效果。
然後,他附上一張照片。
一張無比珍貴的老照片。
照片很老。
但是照片裡的人,無比年輕。
年輕到有點不真實。
年輕到像是時間故意對他們手下留情。
那一晚的燈光。
那一屋子的年輕臉孔。
那個年代的髮型。
那個年代的眼鏡。
那個年代還沒被生活磨過的神情。
全部停在那一刻。
照片一拍下去,時間就被按下暫停鍵。
照片裡的人,不再變老。
至少,在照片裡不會。
可是照片外的人,沒有這種待遇。
我們繼續長大。
繼續往前走。
繼續被生活推著跑。
繼續被世界磨。
繼續從學生,變成老師,變成大人,變成一個肩膀上越來越多事情的人。
我看著那張照片,第一個念頭是:
原來,我也年輕過。
第二個念頭是:
原來,我也帥氣過。
第三個念頭,是我必須嚴正提醒各位。
如果你問我照片裡哪一位是我?
很好猜。
對。
這裡字要變小。
為什麼?
因為這就是廣告精神。
你看外面那些廣告不是都這樣嗎?
你以為全部99元。
結果是99元起。
你以為找到最帥那位就是我。
結果是最帥那位,先排除。
這就是文字的藝術。
也是人生的殘酷。
做人要誠實。
紀實連載第一篇,不能一開始就造假。
但我還是要說,那張照片真的把我擊中了。
不是被法律擊中。
不是被訴狀擊中。
不是被程序擊中。
是被時間擊中。
我平常的大腦,高速運轉。
案號。
日期。
書狀。
附件。
構成要件。
送達時間。
程序瑕疵。
裁判基礎。
這些東西在我腦中像高速公路一樣跑。
可是那一刻,老照片一出現,我的大腦突然被迫切換頻道。
從花蓮地方法院。
切回三十多年前的大學時代。
從言詞辯論。
切回同學火鍋。
從「第八份書狀到底有沒有送達」。
切回「同學們陪你吃吃火鍋」。
你說奇不奇妙?
一場6月4日的庭,竟然接上一篇紀實。
一篇紀實,竟然接上一則FB留言。
一則留言,竟然接上一張老照片。
一張老照片,竟然打開三十多年前的記憶。
這是什麼效應?
蝴蝶效應嗎?
蝴蝶效應講的是,一個小小的起點,後面牽動巨大的結果。
好像有一點。
可是我覺得,這還不完全是蝴蝶效應。
這更像是:
時間回彈。
有些記憶,不是不見了。
只是暫時躲在時間底下。
它們沒有消失。
只是安靜地待在那裡。
等某一天,一個人、一句話、一張照片出現。
它就突然浮上來。
然後你才發現,原來那些年沒有真的遠去。
它們只是等你回頭。
更奇妙的是,留言的不只一位。
另一位學友也留言:
同學加油。
就四個字。
很短。
但很重。
因為這不是陌生人的加油。
這是從三十多年前那條時間線傳來的聲音。
同學加油。
四個字而已。
可是它不是社群平台上的普通鼓勵。
它像是從舊時光裡遞出來的一杯熱茶。
沒有大道理。
沒有分析。
沒有建議。
就是一句:
同學,加油。
你看。
我原本寫的是法院。
結果同學出現了。
我原本寫的是程序。
結果青春出現了。
我原本寫的是6月4日。
結果大學時代被喚醒了。
一篇法庭紀實,竟然把多年不見的同學、學友,一個一個牽回來。
像是時間底下真的有一條看不見的線。
平常不動。
你也不知道它還在。
可是當某一篇文章、某一句話、某一張照片出現。
那條線突然被拉動。
然後,過去就回來了。
不是轟轟烈烈地回來。
是很安靜地回來。
一句:
同學加油。
一句:
同學們陪你吃吃火鍋。
一張老照片。
一桌火鍋。
一群年輕到讓人不敢相信的臉。
然後,我坐在高雄小港機場。
看著筆電。
窗外是飛機。
螢幕裡是連載。
心裡卻是三十多年前的自己。
很奇妙吧。
外面是機場。
眼前是網站。
螢幕裡是現在。
照片裡是過去。
而我,就坐在兩個時空中間。
我突然覺得,老照片最厲害的地方,不是讓你看到以前的樣子。
而是它會讓你突然明白一件事:
時間不是平均流動的。
它在照片裡停住了。
卻在我們身上,從來沒有停過。
照片裡的人,永久留在那個年紀。
而我們,繼續往前。
繼續長大。
繼續變老。
繼續在不同的人生戰場裡,變成現在的樣子。
人很奇怪。
人生越豐富,越多歷練,越走越遠,越看過人情冷暖,越經過風浪,反而越想回到當初那個青嫩、青澀、什麼都還沒有的自己。
那時候,口袋沒有多少錢。
甚至可以說,口袋很空。
但是心裡很滿。
滿的是什麼?
是對未來的憧憬。
是對人生的想像。
是對世界還沒有完全破滅的信任。
是覺得只要努力,前面好像什麼都有可能。
那時候缺的是錢。
缺的是經驗。
缺的是社會歷練。
缺的是面對現實的厚臉皮。
缺的是被世界毒打之後仍然站起來的能力。
可是那時候有的東西,現在反而最難找回來。
有單純。
有熱情。
有無瑕。
有一種還沒被現實磨掉的眼神。
有一種不知道人心可以多複雜、制度可以多冷、文字可以被怎樣扭曲、善意可以被怎樣利用的天真。
現在呢?
現在當然不一樣了。
現在有經濟實力。
有社會經驗。
有專業位置。
有處理事情的能力。
有面對訴狀不慌、面對法庭不怕、面對程序敢拆、面對權力敢問的膽識。
現在的我,口袋比以前厚。
肩膀也比以前硬。
腦袋也比以前冷。
文字也比以前銳利。
可是,有些東西,也真的回不去了。
年輕時那種無瑕,回不去了。
那種看世界還帶著光的眼神,回不去了。
那種以為每個人都會講道理、每個人都會把一就是一、白就是白說清楚的單純,也回不去了。
所以老照片最讓人感動的地方,不只是它留下了年輕的臉。
而是它留下了我們還沒被世界修改以前的樣子。
那時候的我們,還不知道未來會遇到什麼。
不知道誰會變成什麼樣的人。
不知道人生會把我們推到哪裡。
不知道有一天,我會坐在高雄小港機場,打開筆電,寫下這些字。
不知道有一天,我會在訴狀、卷宗、法院、地檢署、教評會之間來回穿梭。
不知道有一天,我會把人生的風浪寫成連載。
那時候的我們,只是坐在一起。
吃火鍋。
拍照片。
笑。
年輕。
以為未來很遠。
以為時間很多。
以為很多人會一直都在。
可是三十多年後回頭看,才知道,那一刻其實很珍貴。
珍貴到當時根本不懂得珍惜。
因為青春最殘忍的地方,就是你擁有它的時候,不知道它有多值錢。
等你知道它值錢的時候,它已經不在你手上了。
我以前大概不會想到,有一天,我會坐在機場裡,用筆電寫自己的紀實連載。
更不會想到,這些連載會從法院、地檢署、教評會、社區爭議,一路寫到老同學與老照片。
但人生有時候就是這樣。
你以為你在寫一條線。
結果它自己長出另一條線。
你以為你在處理現在。
結果它把你帶回過去。
你以為6月4日只是法庭支線的起點。
結果它竟然又打開另一扇門。
一扇通往青春、同學、火鍋與老照片的門。
所以這一篇,不是法律文。
也不是訴訟文。
這一篇,是時間突然回頭看了我一眼。
然後提醒我:
你不是只有現在這個會寫訴狀、會拆程序、會對照頁碼、會跟法院與地檢署逐項對帳的你。
你也曾經是照片裡那個年輕人。
青澀。
稚氣。
單純。
還沒有被世界訓練到現在這麼鋒利。
那時候的我,大概還不知道,三十多年後的自己,會坐在小港機場,寫下這些文字。
更不知道,未來有一天,我會把自己的生活,寫成一篇又一篇紀實連載。
但是我想,如果照片裡那個年輕的我,知道三十多年後會變成現在這樣。
他應該會嚇一跳。
然後問我:
你怎麼變成這樣?
我大概會回答他:
沒辦法。
生活教的。
法院教的。
地檢署教的。
教評會也出了不少力。
還有一些超級粉絲,長期免費加班訓練我。
訓練成果相當顯著。
現在回頭看,這張老照片不只是照片。
它是證據。
不是法院那種證據。
是人生的證據。
它證明我曾經年輕過。
證明我曾經和一群同學一起坐在那個房間裡。
證明有些人、有些時光、有些關係,即使過了三十多年,也沒有真的斷掉。
只是平常太安靜。
安靜到你以為它不存在。
直到某一天,老同學留言。
老照片出現。
時間突然回彈。
你才發現:
原來,過去一直都在。
只是它等我寫到這裡,才終於出場。
我看著這張照片,心裡其實有一點酸。
不是悲傷。
也不是後悔。
是一種很安靜的感動。
原來,我真的走了很遠。
原來,我真的變了很多。
原來,我現在擁有的很多東西,都是年輕時沒有的。
可是年輕時擁有的那種乾淨、單純、青澀與無瑕,現在再多錢、再多經驗、再多勝訴、再多書狀,也買不回來。
這就是人生吧。
年輕時,我們用青春換未來。
長大後,我們又用回憶,懷念青春。
照片裡的人,停在那一刻。
照片外的我,繼續往前走。
只是這一次,我願意停下來,看他們一眼。
也看當年的自己一眼。
然後輕輕說一句:
我原本只是寫6月4日。
結果老照片出現。
時間回頭看了我一眼。
三十年前的人,也一起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