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到 5 月中」不是中性文字
系辦不能一邊說不會取消錄取,一邊把剩餘名額壓到學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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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紅框處同時出現「不會因此放棄錄取資格」、「拖到 5 月中」與「速找某教授面談」。這正是本篇要拆解的矛盾。
這一篇,只看一句話。
系辦回函第 3 點寫:
甲組考生 5/17 未交回指導教授確認書者,系辦不會因此將考生的錄取資格放棄,只是 4/17 甲組考生報到時有很多老師還有缺額,拖到 5 月中目前只剩吳OO教授有缺額,所以再請貴公子速找吳OO教授面談。
這段話很重要。
因為它表面上是在安撫。
實際上,卻把壓力繼續往學生身上推。
一、既然不會取消錄取,期限到底在壓什麼?
系辦自己承認:5 月 17 日未交回指導教授確認書,不會因此將考生的錄取資格放棄。
這句話非常關鍵。
因為它等於確認:未於期限內交回確認書,並不是取消錄取資格的事由。
既然如此,前面那些期限壓力是什麼?
為什麼學生會被要求趕快交?
為什麼會出現「最多只能寬限幾天」?
為什麼會接上「如果沒有心要找老師或就讀,請速 email 放棄信過來」?
為什麼後面又變成「目前只剩某教授有缺額,所以速找某教授面談」?
如果期限不影響錄取資格,就不能用它製造焦慮。
如果期限只是行政提醒,就不能讓學生以為期限一到就可能出事。
如果期限沒有法律效果,就不能把它包裝成學生必須在短時間內做出生涯選擇的壓力。
二、「拖到」不是中性文字
真正刺眼的,是「拖到」兩個字。
拖到 5 月中。
這不是描述。
這是歸責。
如果系辦只是客觀說明,可以寫:至 5 月中,目前僅剩某教授尚有缺額。
但它不是這樣寫。
它寫:拖到 5 月中。
「拖到」兩個字,背後有一個隱含判斷:是你慢,是你拖,是你沒有及時處理,所以現在才只剩某教授。
問題是:誰拖?
學生拖嗎?
如果說學生拖,證據在哪裡?
他從三月底開始寄信。
四月初再寄。
四月中陸續聯繫老師。
遇到未回覆。
遇到名額已滿。
完成面談。
親自到校。
請教學長。
詢問名額問題。
等待系上加開名額。
這叫拖嗎?
如果這叫拖,那什麼叫努力?
三、不要把媒合結果,反過來變成學生的責任
研究所新生找指導教授,不是學生單方面能控制的事。
老師回不回信,學生不能控制。
老師名額是否已滿,學生不能控制。
老師是否願意收,學生不能控制。
名額表何時更新,學生不能控制。
系上是否即時揭露剩餘名額,學生不能控制。
是否加開名額,也不是學生能控制。
所以,到了 5 月中只剩某教授有缺額,這件事本身,不能直接變成學生的責任。
它可能涉及教師名額流動、資訊揭露、媒合機制、系所指導容量、招生配置、名額控管、備取遞補策略與系所內部安排。
這些都是制度問題。
不是單一新生應該承擔的問題。
研究所指導關係不是缺額清倉。
學生不是剩餘名額的去化工具。
四、系辦不能一邊說不會取消,一邊製造壓力
這段回函最矛盾的地方在這裡。
前半句說:不會因未交確認書而放棄錄取資格。
後半句說:拖到 5 月中目前只剩某教授有缺額,所以速找某教授面談。
這種寫法,等於一邊拆掉正式不利效果,一邊保留實質壓力。
形式上說:不會取消你錄取。
實際上卻讓學生感覺:你再不接受剩下的安排,就沒路了。
如果這不是壓力,什麼才是壓力?
如果錄取資格不會被取消,那就應該清楚告知學生:你仍然可以繼續尋找其他可能。
你不選擇特定教授,不影響錄取、註冊、學籍、修課或就讀權益。
你未於期限前完成指導教授確認,不會被視為放棄就讀。
但系辦沒有這樣寫。
它寫的是:拖到 5 月中,只剩某教授,所以速找某教授。
這不是權益告知。
這是壓力推進。
五、只剩某教授,不等於只能找某教授
就算目前只剩某教授有缺額,也不等於學生只能找某教授。
系辦可以提供資訊。
可以說:目前依本系掌握,某教授尚有名額,學生可自行評估是否聯繫。
這可以。
系辦也可以協助媒合。
可以說:若學生尚未找到指導教授,系上可協助提供尚有名額教師資訊,並尊重學生研究方向及意願。
這也可以。
但不能把「目前只剩某教授有缺額」寫成一種壓力。
不能把它接在「拖到 5 月中」後面。
更不能再往下推成:所以請速找某教授面談。
因為這會讓學生感覺自己沒有選擇。
教授不得被迫收學生。
學生也不得被迫接受特定教授。
教授有選擇權。
學生也有選擇權。
六、學生有權不選某教授
學生有權不選某一位特定教授。
學生有權暫時不決定是否選擇某一位特定教授。
學生有權因研究方向不合,而不去找某一位教授。
學生有權想多了解其他可能。
學生有權不在期限壓力下倉促決定。
不選某教授,不等於不想念。
不找某教授,不等於沒有心。
不接受剩餘名額,不等於放棄就讀。
如果學生不選該教授,是否影響錄取?
如果學生不選該教授,是否影響註冊?
如果學生不選該教授,是否影響學籍?
如果學生不選該教授,是否影響修課?
如果都不影響,那系辦憑什麼用「只剩該教授有缺額」形成壓力?
如果會影響,那法源在哪裡?
救濟途徑在哪裡?
這些問題,學校必須正式回答。
七、「拖到」這個字,必須被追問
所以我會追問:「拖到」的主詞是誰?
是學生拖嗎?
如果是,具體事實是什麼?
哪一天拖?
哪一件事拖?
哪一封信沒有寄?
哪一位老師沒有聯繫?
哪一次面談沒有去?
哪一個名額資訊已經明確提供,而學生故意不處理?
證據在哪裡?
如果沒有證據,為什麼使用「拖到」這種歸責文字?
行政單位不能用一個字,把制度問題變成學生問題。
不能用一個字,把媒合困難變成學生怠惰。
不能用一個字,把剩餘名額壓回新生身上。
八、真正被拖住的,不是系辦,是學生
諷刺的是,真正被拖住的人,不是系辦。
是學生。
學生等老師回信。
學生等名額資訊。
學生等系上加開名額。
學生等教授是否願意收。
學生等行政說明。
學生等正式權益確認。
學生不是手上握有所有名額與資訊的人。
學生也不是能決定誰收誰不收的人。
學生只是站在門口,不斷敲門。
最後,行政回頭說:拖到 5 月中。
這四個字,冷。
也不準確。
更不應該。
九、這不是拖,是制度沒有接住學生
招生名額是誰決定?
教授可收名額是誰掌握?
剩餘名額資訊是誰公告?
媒合機制是誰設計?
學生找不到老師時,協助流程是誰負責?
如果錄取新生努力聯繫後,仍然沒有被收受,系所本來就應該有清楚、正式、可預期的協助機制。
而不是在最後告訴學生:拖到現在,只剩某教授。
這不是制度接住學生。
這是制度把學生推向剩餘選項。
一個好的行政,不是把學生推去填洞。
教育現場,不應該這樣。
十、這一篇只問一件事
這一篇,我只問一件事:「拖到 5 月中」到底是在說誰?
如果是在說學生,請提出證據。
如果不是在說學生,請正式更正。
如果只是描述名額變化,請不要使用歸責文字。
如果只是提供資訊,請明確告知學生仍有選擇權。
如果不選某教授不影響權益,請正式說清楚。
如果會影響權益,請提出法源。
不能一邊說不會取消錄取,一邊用剩餘名額壓迫學生。
不能一邊承認沒有正式不利效果,一邊用「拖到」把責任推給學生。
結語
「拖到 5 月中」這四個字,看似平常。
但放在這封回函裡,很不平常。
它不是中性敘述。
它是歸責。
它把一個新生從三月底以來的努力,全部壓縮成一個字:拖。
我不能接受。
因為我看到的不是拖。
我看到的是一個孩子從考上之後,一封一封信寄出去,一次一次等待,一趟一趟到校,一次一次碰壁,還在期限前焦慮地尋找可能。
你可以說他尚未找到。
你不能說他拖。
你可以說目前名額變少。
你不能把名額變少的後果壓到他身上。
你可以提供尚有名額的教師資訊。
你不能用剩餘名額逼他接受特定教授。
人還沒進門。
不要先把他寫成拖延的人。
更不要用一個「拖」字,把制度問題推回學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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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還沒進門。
問題已經進場。
請把法源、權限與學生權益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