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程序、飯、粽子與荔枝
民國115年6月17日。老友、荔枝、校教評、法院、地檢署、海中天與端午粽,在同一天交錯。這一篇只記時間與對照,不把每件事重複說第二次。

本篇導覽
一、6月17日,事情排成一列
今天是民國115年6月17日。早上,我原本在電腦前處理7月1日民事二審辯論意旨狀。
09:19,多年未見的老友突然Line我;上午,建商蔡董請人送來一箱自家採摘的荔枝;11:00,是校教評會列席通知。接著,法院二審判決文件與地檢署再議通知也到了。
11:30,水生兄約我到海中天吃飯;下午3點,美娥姐叫我到同鄉會館領端午粽。
同一天,硬的文件與暖的人情一起來。
事情本身不需要再形容。把時間排在一起,就已經夠特別。
二、09:19|老友把我從書狀裡拉回來

那時我正在跟書狀搏鬥。Line跳出一句:「好久不見,在家嗎?我在附近~」
不是法院,不是地檢署,也不是學校。今天第一個把我從程序世界拉回人間的,是老友。
三年多沒見,地址都快忘了;露臺太曬,最後改到小空間泡茶。這一幕很有戲,所以我另外寫成第二篇。

三、一箱荔枝,寫的是關係變化

這箱荔枝真正值得記下來的,不是水果,而是關係的變化。
我接任主委時,大樓與建商之間還卡著點交、修繕與公共設施等問題。我的處理方式一直很簡單:該修的列清單,該談的坐下來談;公務照公務走,人情不必因此消失。
後來,原本緊張的關係慢慢變成可以溝通。蔡董來花蓮,我陪他喝茶、吃飯;他把自家荔枝分給朋友,也請人送了一箱給我。我有大禹嶺,也照樣拿出來招待。
荔枝歸荔枝,茶葉歸茶葉;修繕歸修繕,公務歸公務。
界線不是靠拒絕所有人情建立,而是處理公共事務時,標準不因人情而改變。對住戶真正有用的,也不是把關係一路推向敵對,而是修繕有沒有繼續、責任有沒有保留、問題有沒有解決。
四、11:00|校教評通知

11:00,學校通知我列席校教評會陳述意見。我沒有親自列席。
不是因為我沒有意見,而是我的程序異議、書面說明、時間線與相關文件都已經提出,也已公開紀實。我的立場很清楚:我所質疑的是程序本身,不能只因通知我到場,就反過來當成程序已經沒有問題。
沒有到場,不等於放棄陳述;更不等於我同意我所質疑的程序。
這不是今天才補講。相關問題,我早就公開寫明。要看源頭、看時間線、看程序怎麼被一路推到校教評,入口放在這裡。
五、法院與地檢署|同一天兩份文件

接著,法院文件來了。是二審判決。金額不是我在意的核心;我在意的是,一件事情走進程序後,最後還是要回到證據、法律與完整脈絡。

同一天,地檢署的通知也到了。對方先前告我,檢方不起訴後又提再議。
一份是法院的判決文件,一份是不起訴後的再議通知。兩份紙放在同一天,很像我這段時間生活的縮影:主張可以很多,程序可以很長,但最後仍然要一項一項接受檢驗。
六、11:30之後|飯、茶與端午粽

11:30,水生兄約我到海中天。從我來花蓮開始,他就一直照顧我。今天這一餐,也只是多年人情很自然的一次延續。



正餐、茶、甜點一路上桌。前面才是公文與程序,坐到這裡,人重新回到生活。

下午3點,美娥姐叫我到同鄉會館領端午粽。我戲稱「接旨」,其實就是端午到了,一份熟人才有的惦記。
七、硬的來,暖的也來
這一天最值得留下來的,不是哪一份文件,也不是哪一頓飯。
而是它們竟然排在同一天:我一邊處理程序,一邊被老朋友、老大哥與同鄉的人情拉回生活。
有些日子,事情很多;有些日子,事情剛好彼此照見。6月17日,是後者。

硬的文件來。
熱的人情也來。
這一天,值得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