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部|115花簡193實戰拆解|第 28 章
把193案放回一張圖:從主張一路走到侵權要件
最後不先宣布誰輸誰贏,而是把每一項主張放回同一套分析尺,逐項檢查。
待刊|固定網址已建立。
這一章預定回答
- 這是公設、管理、契約,還是私人權利問題?
- 義務主體到底是管委會、主委、建商、住戶還是其他人?
- 違法行為、個人權利、具體損害、金額與因果關係是否逐一成立?
案件說明
本文正式刊登時,將依目前取得的訴狀、書狀、函文與原始資料進行紀實與法律問題分析。原告主張、被告答辯、行政機關函文與法院認定,會分開閱讀。本案仍在司法程序中,本文不以個人分析取代法院判斷。
本篇會用到的前文工具
編寫原則:
正式刊登時,先從真實生活或原始文件提出問題,再分清角色、法源、證據、程序與責任。法律條文會以刊登當時的官方現行版本重新核對,不在尚未完成前把結論寫死。